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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团队选拔推荐通知

科技创新团队选拔推荐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单位党委组织部(组织人事科):

根据《关于推进泰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泰人才字[*]2号)和《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办法》(泰办发[*]14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首批优秀科技团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选拔推荐的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泰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和《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重点推荐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学科、新兴学科、重点行业、急需培植发展学科,或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已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群体。

二、选拔推荐程序和方法

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选拔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团队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首先,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通过适当形式传达《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使广大的科技创新人才群体了解推荐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范围、标准条件、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团队按照工业、农业和其他三大类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采取专家与领导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属单位推荐的团队组织遴选,经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于8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三、材料报送

申报的主要依据为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业绩。报送材料包括:

①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推荐团队超过2个的要排序;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②《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一式20份(A4纸双面印制,附电子版)。

③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

④团队主要学术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份,复印件与申报表一起装订。

⑤其他能证明团队成果和业绩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20份。

本通知同时在泰安党建网站上公布,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泰安党建网下载。申报材料原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验后退回,其他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做好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是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今年是第一次选拔推荐,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因此,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和遴选工作,确保推荐程序科学严密,确保推荐团队的质量,确保创新团队建设顺利推进。

对推荐团队的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呈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在申报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工作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