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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按照《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粮食生产安全责任感

实施良种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策。粮食生产是否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整个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中,良种补贴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要政策。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重大政策措施,粮食的市场价格稳定回升,粮食生产效益显著提高,农民购买良种和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对此,各镇(中心)和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政策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我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领导,县上专门成立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林局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林局、财政局、监察局、督查室、各镇(中心)(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林局副局长赵毓轩担任,具体负责项目的落实和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种子、农技、植保、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镇(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夯实责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各相关单位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将粮补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监管和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大力宣传,提高小麦良种覆盖率

各相关部门、各镇(中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深入村组和农户,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车辆、广播电视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品种的增产优势、统一供种的优越性、良种补贴政策。同时,制定详细的小麦良种补贴工作安排意见,以文件形式明确统包村干部名单,落实包村干部责任。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引导农民选用优质良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力以赴调动群众使用良种良法的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良种覆盖率。

四、强力监管,保障用种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作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良种准备和供种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农业行政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小麦良种质量的检验监测,在供种期间,向供种企业派驻监督员,切实做好小麦良种统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农业部门要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小麦良种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对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和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种质量安全。

五、健全制度,确保补贴项目操作规范运行

(一)确定主推品种。按照县农林局《小麦品种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确定主推品种,根据高产、稳定、优质原则,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好的品种。各级农业及广电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推介,积极引导群众选用优良品种。

(二)确定供种企业。由县农林局筛选推荐供种企业,做好企业资质审查对企业资质、贮备良种加工仓储设施,收购资金等实地考察。

(三)良种价格的核定。小麦良种统供价格由农业、财政、物价部门根据种子企业生产成本和农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核定,确定小麦良种销售最高限价,向社会公示。

(四)明确各方职责。区域分布图和镇(中心)面积落实统计表由县农林局绘制统一格式,村级到户统计清册由各镇(中心)政府统一编号印制,并由农户签字;企业供种清册由企业销售网点人员在供种时认真填写、如实填写,农户姓名、卡号要和农户购种发票姓名、卡号一致;购种票据由农林局设计统一模式,根据供种企业需求统一组织印制。

(五)建立明细档案。由各镇(中心)负责落实小麦种植面积分户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县农林局、财政局、各镇(中心)财政所保管,做到县有区域图、镇有落实面积表、村有统计清册、企业有供种清册。

(六)强化项目公示。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种植面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农林局、财政局设立公布良种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执行,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县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实项目面积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了解种子质量、价格等情况,及时解决、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法等,对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的及时安全高效发放。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七、严格督查,确保小麦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县监察局、督查部门要对小麦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各镇(中心)部门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于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良种覆盖率有大幅度提高的镇(中心)将予以表彰通报;对于各项工作滞后的镇(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