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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大力深化市畜牧水产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养殖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程度,结合我市养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详细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养殖专业户根本利益出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养殖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二)详细原则

加强为养殖业群众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成果;加大电子政务平台创立的统筹胁调,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针对不同养殖区域和养殖品种特点,加大分类领导,有计划、分方案推广。

二、工作目的

2014年,我局将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创立和完善我市养殖业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大力利用平台准确养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标准办理主要养殖业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三大功能,满足养殖群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基层养殖单位有效服务等三个方面的需求,推广养殖业服务运行程序化和决策公开透明化。

三、组织保障

机关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大养殖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日常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具体步骤

(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一是明确职权。机关各部门、系统各单位要摸清养殖业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对没有合法根据的予以取消。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根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进行审核,市工信局根据审核结果对行政职权进行统一编码,市效能办将依法确定并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二是相关部门要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为下一步在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开展电子监察打好基础。三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养殖服务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市畜牧水产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目录》,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并结合实施、细化相关内容,增强公开的全部性和时效性。要按照主体明确、流程清晰的要求大力考虑养殖群众需求,确定各项养殖服务事项和详细内容。四是制定监察规则。办公室要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完好性、时效性等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和收费合规性等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对行政职权行使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确定,明确风险点名称、类型、内容描述和防控措施等内容,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重要监控。

(二)平台构建和信息资源管理

局政务公开办和相关部门根据行政职权和养殖服务事项梳理结果和办理流程,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划分角色权限,设定办理期限,编制电子材料。并通过对已有的网络设备、应用及数据服务设备和信息安全设备等电子政务基础设备进行升级扩展,开发完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等应用系统,实现与已有应用系统对接,构建满足我市养殖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需要的电子平台。机关各部门、系统各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养殖政务服务的相关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畜牧水产网、畜牧水产手机报等面向社会养殖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

(三)验收评估和正式运行

针对养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机制、平台创立和制度规定,确保通过市效能办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最终实现所有养殖行政职权和养殖服务事项全部上线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