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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防空防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防空防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的作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大力提升职能部门对防空防灾的工作能力,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目的,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完善我市防空防灾应急疏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居民防空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为创建富强、文明、和谐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原则。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训练演练,提升社区居民防空防灾应急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共同建设原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以乡镇、办事处为主导,各级民政、地震、应急、民防(人防)等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拓展人防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发展的路子,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建设、督促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使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与社区一站式服务紧密相联,形成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社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着眼未来,统一规划,科学安排,重点建设,分类指导,积极创新,探索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全市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覆盖率。

(四)坚持规范高效、实在管用原则。明确社区防空防灾的建设标准,完善机制,配套制度,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规范化;坚持社区防空防灾建设与社区组织、制度、档案、基础设施等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资源和优势,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人力、设施等方面的使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应急办综合协调。各级民政、民防(人防)、地震部门指导,成立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或书记)兼任,工作人员(由3-5人组成)主要由社区选派人员兼任;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组织机构,悬挂工作站牌、《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职责》(附件一)、《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制度》(附件二)(由民防局负责制作发放、辖区负责安装);建立工作台账和资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台账内容》。

(二)制定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由各级地震、民防(人防)和民政部门指导,按照“简明扼要、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工作要求,针对辖区防空防灾要求和社区实际,制定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分工、组织指挥、疏散路线和有关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周边环境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并报市、县(市)人防部门备案。

(三)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利用社区广播、室外宣传栏、展板等载体,积极开展与防空防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知识教育及防护技能训练,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防空防灾教育宣传室,配备防空防灾的书籍供居民阅读,使社区居民掌握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印刷品、音像资料、应急车辆、器材展示由民防局协助提供。

(四)建立防空防灾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每个社区组建10-20人的志愿者队伍,制定、建立志愿者手册和登记卡,并定期组织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要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教案、有考核。志愿者队伍主要负责各种灾害的先期处置、组织居民应急疏散和各种灾害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完善防空防灾应急设施。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三区灾害应急工具房、LED统控报警装置由市民防局负责建设、安装,辖区负责选址,各种应急抢险救灾器材由市民政局负责配备发放(参看附件四)。志愿者队伍应急包由市地震局负责配备发放。两县一市参照三区标准,组织应急设施建设、安装、购置、配发。各类防护装备由社区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使用、保管、保养账册。做到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养,保证所有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六)设置实施示意图、利用好人员疏散场所。居民小区要在醒目位置安装人员防空防灾应急疏散示意总图,单元楼要设置人员疏散编成表。社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人防工程,绿地公园和小区活动场所等开阔地域,建立应急疏散场所。疏散场所均应向居民公布,设置明显标识,便于引导居民疏散和避险。社区人员疏散示意图由民防局制作,各辖区地震(科技)局提供社区疏散示意图,社区负责选址、安装。

(七)组织应急培训演练。由各级应急办综合协调落实,地震、民防(人防)、民政、教育、卫生部门指导,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居民防空防灾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技能。社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要求有演练方案、演练总结及演练现场音视频资料以备检查。

(八)完善台帐资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落实,民防局备案,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防空防灾进社区工作,具体阶段为: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每个县(市)区选择5个社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社区防空防灾试点建设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25%;

2015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60%;

2016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100%。

五、检查考核

由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地震局、民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定期对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达标先进社区实施奖励,对建设标准不高、不达标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县(市)区年终量化考评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社区防空防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防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全面推进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作为各部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预防比救援更人道更经济的理念,认真筹划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顺利发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作为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并由应急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防空防灾进社区建设有关标准,确保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社区防空防灾建设经费由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安排,其中每个社区正常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确保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