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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消费安全建设方案

乡村消费安全建设方案

目前,消费安全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而农村消费安全尤其突出,我县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多数,农村消费安全亟待加强整治和规范。最近,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提子网掩码全省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的要求,出了《县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实施方案》,决定在我乡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政府牵头、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管”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以全社会普启蒙关心的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推动农村商店商品准入制度,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在全乡10个行政村有一家“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的计划(因考虑到我乡为山区乡镇,有的行政村不具备条件);完成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的设立和消费维权监督员的聘请工作,开展社会监督,处理消费纠纷,促使我乡农村消费环境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三、工作内容

(一)“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

l、选择“放心店”的条件

按照《县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原则上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创建一家“放心店”。商商店位于所在行政村相对中心的位置,营业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业主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较高的诚信度。

2、“放心店”的统一模式

创建“放心店”必须实行“五个统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帐、一项承诺。”一块牌匾是指统一悬挂“省‘百县成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一套制度是指创建商店统一执行《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个标识是指创建商店对所售的商品作具有一定特征的(经监督站点备案)标识:一本帐是指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帐;一项承诺是指创建商店统一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

3、“放心店”的监管模式和监管职责

创建的农村放心商店采取动态监管模式,实施片区监管责任制。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责任划分措施,明确监管人员管辖的具体商店,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一个严密的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同时把片区监管责任制与食品准入监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工商巡查制度结合起来,采取定期检查不敢当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根据巡进、监管记录,利用经济户口管理平对农村商店的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动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于没有执行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把关不严、侵害消费者权益且拒不接受监督的商店,取消放心店创建资格(己授牌的给予摘牌处理),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

以消费者协会分会为基础,完成在有条件的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在全乡每一个行政村聘请一位消费维权监督员,基本建成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和监督员队伍。监督员的名称统一为“某某村消费维权监督点”监督点、监督员负责处理消费纠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组织或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等。

四、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乡政府成立以乡长奚婷娟为组长,各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所。

监督保障。充分发挥保障维权网络的作用,对创建“放心店”的商家进行监督,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农村消费安全。

五、考核和奖惩

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将列入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该项工作采用量加分的办法进行考核,以加10分为限。(一)在有条件的村按规范要求设立监督点,经验合格的,加4分;(二)接规定要求的设立放心店,经验收合格的,加4分;(三)完成优秀示范商店创建任务的,加2分。没有完成的,酌情扣分,以扣完10分为限。同各项工考核结果一并在年终奖金中体现。

乡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根据《放心店工程商店考核实话办法》对创建的农村商店进行考核验收。经过考核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创建商店,授予“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荣誉称号,对外公告,颁发牌匾。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放心店”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取消资格,有违法行为的,交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消费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工作,也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平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乡是一个山区小乡,农村消费者是我乡消费者的主要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乡农村的消费者的消费知识贫乏,维权意识相对淡薄,同时,对农村消费安全的监管也是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农村的消费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各办事处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政府把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列为各驻村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各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各自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又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抓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在开展农村消费安全建设中,要采用黑板报、宣传车、标语、宣传横幅等手段大力宣传这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全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与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联系,把在本次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把经考核符合“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落商店”条件的商店,以及新设的消费者监督点、聘用的监督员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扩大全社会影响。

(四)积极探索,努力完善。

积极探索监管农村流通领域的有效办法,切实提高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能力,同时有及时,推广经验,全面落实放心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