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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制与跟踪指导方案

项目编制与跟踪指导方案

为抢抓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政策机遇,认真抓紧抓好全市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谋划编制和跟踪推进工作,加快建立项目工作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教、文、体、广播电视,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综合协调等八个工作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及时跟踪掌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信息,牵头做好重点项目的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服务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跑省跑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抽调2-3名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编报工作。

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投公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投公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各项目工作组要及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项目谋划、编制、跟踪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要带领相关部门抓紧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扎实做好争取项目的前期工作。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指定本项目组中的主要单位做好本组项目的牵头协调和整理汇总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部门项目的跟踪推进和问绩问效工作;要拿出工作计划,加强对本系统项目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工作指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督办项目计划的落实。市发改委要按照综合协调组的要求,坚持项目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协调组要加强项目编制、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及金融等部门要为项目策划编制和跟踪推进提供信息指导、政策服务和要件支持。

4、建立项目工作奖惩机制

为确保项目工作的有力推进,市政府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对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较好的,给予奖励;对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市政府将把项目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