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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鉴定活动方案

司法局鉴定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确保我市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我市司法鉴定质量,树立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以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为中心,以增强司法鉴定人质量意识、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手段,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为目标,创建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强、鉴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支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的司法鉴定人队伍,促进全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活动的具体步骤

活动从2012年3月到2012年11月,为期9个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2年3月-4月上旬。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制订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和措施,召开司法鉴定人会议进行学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为2012年4月中下旬-10月上旬。一是组织司法鉴定人采取自检和机构集中检查的形式,将本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的质量情况与《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考评细则》进行对照检查,找出主要问题。二是针对本机构鉴定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各项制度。三是切实将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到鉴定活动之中,全面提高本机构鉴定质量。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时间为2012年10月中旬。市局将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12年10下旬-11月下旬。各机构要根据督查阶段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机构,要下达整改决定,暂缓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省厅进行停业整顿直至注销该司法鉴定机构。

三、活动要求

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要做到广泛发动,司法鉴定人全员参与。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司法鉴定人遵守司法鉴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司法鉴定质量。要通过此次活动使每一个司法鉴定人视质量为司法鉴定事业的生命,牢固树立质量至上,质量第一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