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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城管局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定级的范围对象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

二、分类定级的标准

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分类定级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以此为基本依据,结合走访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科学评估、归类定档。

三、分类定级的程序步骤

(一)调查摸底。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组织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建立工作档案和基础台账。

(二)分类定级。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和上级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

基层党组织自评。各单位党支部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对照定级参考标准,发现问题,准确定位,客观评价党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提出等级认定初步意见。

党员群众测评。各单位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测评会,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及自我认级说明,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测评方式评定党支部等级。基层党支部依据测评结果和自评意见形成分类定级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评定。

上级党组织评定。上级党组织召开分类定级会议,按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结合基层党支部自我评定意见,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量化评级,研究确定各基层党支部等级。其中,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

公示评级结果。上级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评级结果,对公示期间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反馈。

(三)提出整改提高意见。各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一次生活会,结合上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支部定级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内容具体、措施可行、限定时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汇总上报评级结果。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综合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务必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于4月底之前报市局组织人事科。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规范工作台账,按时完成任务。对分类定级中各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以及制定方案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文档表格、图片视频等资料要科学归类,统一建立台账,建起规范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效。为及时掌握情况,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及事后抽查,对在分类定级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