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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方案

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长效机制,丰富内涵,规范操作,增强实效,提高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形成领导带头、关口前移、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接待人员:镇班子成员二名,中层干部二名,年轻干部二名,综治办人员一名。

(二)接访地点:镇综治工作中心。

(三)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三、工作程序

(一)公示。接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接访场所公示。

(二)接访。1、每组接访时,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填写接访登记单,并由一名中层干部做好接访记录。2、上访人陈述诉求后,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接访领导要提出化解意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属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教育疏导工作。3、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办理的或上访人提出过高无理要求,其诉求已有明确结论的,上访人仍以同一诉求反复上访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领导接访,由信访干部予以接待、解释。

(三)办理。1、对接访案件,综治办根据接访领导意见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转批,将交办单、督办单交给责任单位办理。责任单位应在7天内上报信访案件的责任人员、基本情况和工作措施。一般情况下信访件应在15天内(工作日)办结。办结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办结单及相关结案材料给综治办,并报送接访领导。2、对处理难度大、涉及多个村及相关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由接访领导会同分管领导共同协调,相关责任单位配合落实。3、对事关全镇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具体案件由镇综治办负责收集提交,协调会议当场落实相关单位责任,限期办结。

(四)建档。1、对所有接访案件实行一案一档。2、对信访人再次上访或反复上访的,综治办负责准备好相关台帐资料,供接访领导查阅了解。

四、工作要求

(一)定点接访制。严格确保每一工作日有1—2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在综治工作中心接访,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当日接访领导与其他领导自行调整,并提前报综治办备案。各接访组成员必须在8:20时之前到镇综治中心上岗。

(二)首接责任制。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如属接访领导分管的事项,由接访领导和责任单位提出解决方法;如属其他镇领导分管的事项,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转批后,接访领导必须全程督促信访案件的办理,直至办结归档。

(三)定期排查制。镇综治办负责开展“周排查月分析”工作,每半月一次组织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向接访领导提供重复访、越级访的办理情况和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立案、交办、督办等工作。

(四)村级接访制。各行政村也要积极开展接访工作,每个工作日必须至少有1—2名的村主要干部在村接待群众来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必须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相关台帐书面记录。发生群众到镇上访,村里知情的的要陪同,不知情的,接通知后,相关村干部要到现场共同接访。村级的接访陪访工作与年底综治维稳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