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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业型城市方案

建设创业型城市方案

为配合支持全县部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武县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函[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县”建设战略部署,不断完善和落实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创新创业促进就业机制,激发创业热情,拓宽创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壮大创业主体,形成全乡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扶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和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和考核体系。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激活创业活力,实现培育创业实体15个,解决不少于38个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开发可选用项目1个,创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部级创业型城市的成功创建,在我乡建立健全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配套、创业资金充足的创业长效机制,为我乡今后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我乡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底前)

制定《乡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乡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成立乡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开通乡创业服务专栏,在乡政府网设立“创业在”专栏。分发县政府下发的《创业指导手册》,大力宣传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创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年11月底前)建立创业服务对象信息库,每月由各村干部向乡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报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由乡统一报予县创业指导中心,由县统一安排培训,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乡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和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员每季度要按时参加县召开的创业项目推介会,了解推介项目信息,理解创业优惠政策。将适合的创业项目和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推荐给相关创业服务对象,保持与创业者之间的信息对接,协助创业者办理小额贷款、人员招聘会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年12月底前)

由乡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创业服务对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总结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县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对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都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落实上级创业扶持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鼓励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鼓励扶持所有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自主创业,帮助创业实体完善和扩大,并不断培育新的创业实体。

(二)加强创业能力培训。

扩大培训范围。积极开展以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等为重点的创业培训,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全民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创新“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提升培训层次。将创业培训的重点向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专利持有人及有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项目持有人转移,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师资培训。采用多种方式建设高素质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通过开展师资培训、教研活动、参观考察、教材开发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机构及师资和咨询指导人员的培训水平和技能。

(三)优化创业服务指导

健全创业服务机构。乡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免费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创业信息网络。在政府网开辟“创业在”服务网络平台,及时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信息。经过多渠道转化,开发一批行业性、引导性、多就业性创业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鼓励优先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本地特色的项目,重点鼓励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型、生态旅游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现代物流型、现代商贸服务型等创业项目。设立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厅,定期定点或流动巡回免费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品和创业成果。

(四)营造创业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报道形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的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技术指导作用,公开评选和表彰创业之星,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全民创业热潮中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