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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机制方案

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机制方案

为把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措施迅速落实到实处,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了省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我县贯彻落实《省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扩大内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县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万冬梅县长任组长,县政府饶清华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好项目申报、实施

1、项目准备与申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存、规划等工作,建好项目库,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县发改委根据国家确定的具体措施和投资方向,2天内统筹布置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编制好项目可研或项目申请报告。并要求土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土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审批,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选址手续。

2、项目计划下达

对上报的项目和计划,县发改委和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灵活多样的机制,加大跟踪衔接力度,确保信息不断、联络不断,确保项目及时审批、资金及时下达。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上级投资计划下达后,县发改委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对于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小型项目,可在3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

3、项目资金拨付

财政部门在接到发改委投资计划文件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保证中央投资及时、快捷、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严防中央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严防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挤占乱用等现象;严防“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杜绝“豆腐渣工程”。发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财政部门要立即收缴已拨资金。鼓励银行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中央投资方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更好地发挥中央投资的放大效应。

4、项目实施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在下达投资计划时,要明确项目的投资计划、主要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和单位,投资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实行项目进度和实物工作量报告制度,由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编制,报送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对于年第四季度国家新增安排我县的中央投资,项目单位从资金下达到2009年2月底前,每月报告两次,分别在每月1日、15日前报县发改委;从2009年3月底到6月,每月报告一次,在每月15日前报县发改委。

对于2009年以后国家新增安排我县的中央投资,按季度明确实物工作量,每季度结束时向县发改委报一次。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扩大内需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项目单位和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责。

2、落实条件,加快进度。各项目单位部门要协同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抓紧开工建设一批新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改、规划、环保、土地等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主动协调指导,尽快完成项目审核、规划审批、环评审查、用地审批等手续。有关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证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严格管理,规范实施。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土地、环评、节能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单位要设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4、加强宣传,强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加大投入、扩大内需、促进项目建设、增强投资信心的舆论引导和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