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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年是我市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第四年,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在总结前三年“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省里对今年“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以“提升”和“创建”为主旋律,进一步巩固、提高前三年造林绿化成果,主攻通道绿化和城市、乡村绿化,打造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高标准绿化,全面绿化我市境内县乡公路。继续加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大力实施封山育林,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为发展我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出新贡献。

二、建设任务

根据省下达我市年五年的总任务,我市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为4.394万亩。其中:山下绿化造林1.394万亩,山上造林3.0万亩。

(一)山下造林

1.“一个打造”。即高标准打造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通道绿化。按照省厅对高速公路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对高速在我市境内47公里宜绿化地段沿线两边沟外20米范围,按前两排栽植绿化大苗,后5排栽植速生或经济林苗木的树种配置方式进行全面绿化。

2.“一个覆盖”。即对我市境内县乡公路以及省级以上公路通往两边行政村的道路绿化率要达90%以上。绿化标准:一般县乡公路两侧路肩要全面栽树绿化,省级以上公路通往两边行政村的道路除路肩绿化外,路边沟外5米范围内宜绿化地段的要全面绿化。

3.“一个补造”。即对我市境内省道以上的通道,绿化在前三年绿化基础上未达到省厅要求的全面加强补植补造,尤其是对断档断带和因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全面补植补造。

4.“十项创建”。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森林街道”、“森林社区”、“森林园区”、“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十项创建活动。乡镇以创建“森林乡镇”、“森林单位”、“森林社区”为主,教育部门以创建“森林校园”为主,新村办协同乡(镇)以创建“森林村庄”为主,城建部门以创建“森林公园”、“森林街道”为主,街道办以创建“森林小区”“森林街道”为主,金山工业基地管委会以创建“森林园区”为主,武装部以创建“森林营区”为主。创建活动以植树造林为主,多栽树,栽大树,栽全冠树,坚持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结合。大力开展见缝插绿,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造林绿化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山上造林

山上造林的重点,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山上造林工程项目。同时要积极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造林,要努力引导和鼓励公司、大户和农户造林,大力提倡栽植混交林,大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

三、建设标准

1.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总体以增色为主,新建绿化工程以增绿为主,打造一批上档次、高品位的精品工程,主要做到“突出亮点,保证重点,注重看点”,从而形成城市景观一体化,绿色生态化。

2.通道绿化工程:按照省厅关于提升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绿化的建设标准执行。

3.山上造林工程:结合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的建设标准执行。

4.工业园区工程:科学编制森林园区建设规划设计(乙级以上林业规划设计资质)并纳入园区发展总体规划,道路绿化以乔木为主,乔木树种覆盖率70%以上,园区主干道两侧各栽种胸径不小于10公分的乔木不少于2排,次干道两侧各栽种胸径不小于8公分的乔木1排,园区公共绿地的绿化率40%以上,新栽苗木成活率95%以上,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分布均匀,林相整齐,无严重病虫害。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前三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意义,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全社会真正认识到“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重大作用和巨大效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到“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来,提高全民造林绿化意识,让造林绿化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内化力,确保年度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领导责任

造林绿化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山头地块,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发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

对省道以上通道绿化及工业园区绿化、公园绿化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实行对外招标,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投入,对县乡道绿化及省道以上通往两边行政村的通道绿化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贴,乡村绿化由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整合各类资金予以投入。林业工程项目优先用于交通沿线的山地和平原绿化;国土、建设部门应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维护费中提取绿化资金,城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经费要纳入项目预算;同时,认真落实《公民义务植树条例》,农村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栽植5棵树,市区适龄公民主要通过缴纳绿化费(每人每年12元)履行植树义务,由市绿委办统筹用于城镇绿化。对于城区企事业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绿化费,将实行财政代扣、税务代缴。

(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1.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主抓山上造林。

2.交通、公路部门负责路肩的清杂、培土、苗木刷白及在造林公司管护期限外的苗木管护工作。

3.农业部门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协调。

4.水利部门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的绿化,搞好江河渠道绿化带建设。

5.建设部门要以中心城镇裸露地绿化为主,尤其加快洪皓公园建设,大力提升东湖和天湖两大公园绿化水平。

6.工业园区负责园区内公共裸露地段的绿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园区内企业搞好庭院绿化。

7.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本年度全市新农村示范村的绿化。

8.教育部门负责全市各中、小学校园绿化。

9.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绿化,协调各类废弃矿山、矿渣山、尾矿库等的复绿。

10.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11.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12.各乡(镇)在负责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要高标准打造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挂线及高速公路沿线两边村庄的绿化及进出村庄的道路绿化。

(五)加强检查考核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年度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以及在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