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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领导选拔工作方案

副科级领导选拔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选贤任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通过公开推荐与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把政绩突出,廉洁奉公,群众公认的优秀年青干部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又快又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1、面向全省公开选拔职位(4个):

市文体局副局长1名、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1名。

2、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4个):

行政职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

事业职位:市中学副校长1名

三、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较好的工作业绩;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社会公认度高。

3、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学历:

报考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职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

(1)全省公开选拔职位:①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年龄要求45岁以下;②事业单位干部报考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全市公开选拔行政职位:①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年龄45岁以下;②事业单位干部报考年龄要求40岁以下。

(3)全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职位:年龄要求45岁以下。

3、任职: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任科员满3年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报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四、公开选拔职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1、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具有卫生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市中学副校长职位:教育类及相关专业,具有7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3、其他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的6个职位:专业不限。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法情况的。

五、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月日至日;笔试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可直接从政府网下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然后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作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中共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联系电话:86635856。

报名者只允许报一个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报考职位调剂安排。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3)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资格审查

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情况复核汇总,审查合格者统一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选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选资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补充。调剂后仍不足的,由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基础知识以及年月日以来的时事政治。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内容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由有关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

笔试、面试命题及组织。拟请省委组织部命题,由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成绩按60%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算折合成总成绩。每个职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透露个人姓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7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答题要求现场进行打分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加权平均法进行计数,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比例加权合成,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由公证处审核公证,并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员按考试要求,必须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等当天考生面试结束,待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由公证员宣布公证结果后才能离开考场。

(3)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面试成绩按分数高低顺序和招考岗位进行公布。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的排名,并确定选拔职位3: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

(5)在面试过程中,由纪委、监察部门、公证处对面试情况进行监督。

5、组织考察

考察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

6、决定任用

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对市委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或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说明本人所在单位及姓名。公示结束后,对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缺乏事实依据的,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群众有反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的,待核实后,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办理任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由有关部门处理。

对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算职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提出免职意见。免职人员按公开选拔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任职后,发现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成立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宋同志任组长,王同志、张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一名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同志担任,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