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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选任分离、备用结合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县级干部后备人选,为构建实力、活力、魅力秦皇岛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二、数量和结构•

公开选拔正县级干部后备人选80名,其中:妇女干部不低于15%,党外干部占5%。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100名,其中:妇女干部不低于15%,党外干部占5%,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占20%,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占10%。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入选名额应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相应递减入选名额。

三、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及职务要求

报考正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的,年龄在48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担任下列职务之一的人员: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含垂管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副县级干部;②本科院校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省部属专科院校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市属专科院校、中等专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③省部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骨干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市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报考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的,年龄在42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担任下列职务之一的人员: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含垂直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正科级干部;②省部属专科院校中层副职管理人员,市属专科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层正职管理人员;③市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骨干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④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特别优秀的35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副科级干部也可以报考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

2、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9月5日。

(2)报名地点:秦皇岛国贸大酒店九楼913房间,地址:秦皇岛市民族路195号,咨询电话:0335—3501193。

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盖章的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可到秦皇岛党建网站www.下载)、近期二寸免冠正装彩色照片6张(蓝底)、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秦皇岛市辖区内的报名分别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组织)。

2、资格审查

市公开选拔正、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3、笔试

9月上旬,全市统一组织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由中央或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笔试成绩和结构要求,按照干部后备人选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分别确定正、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和秦皇岛党建网站上公布。

4、面试

9月中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由中央或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结构要求,按1:1.1比例,分别确定正、副县级干部后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和秦皇岛党建网站上公布。

5、考察

9月下旬,组成若干考察组,对列入正、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的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近年来的德才表现、发展潜力和群众公认程度。对考察合格的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后备人选名单。

6、研究决定

市公开选拔正、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后备人选方案,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正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成为正、副县级干部后备人选的,通过新闻媒体和秦皇岛党建网站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和人数

财政局总会计师、体育局副局长和团区委副书记各1名。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的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财政局总会计师: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技术职称,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2年以上的公务员。

2、体育局副局长:女性,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从事过体育工作,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的公务员。

3、团区委副书记: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的公务员。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2009年6月30日为界线。

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4〕13号)的规定,我区本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公告。在****报、***政府网公开选拔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范围、报名条件资格和选拔程序方法等。

2、动员报名。各单位遴选出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动员鼓励其主动报名参加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好《**市**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在*月**日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4、第一次资格面试。第一次资格面试采用演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领导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采用演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评委由区分管领导、区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公选职位单位的领导等7人组成,公选职位单位全体公务员与镇(街道)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旁听,并可以向应试者提问。面试过程邀请媒体参加,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按照所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推荐考察人选。推荐结果将作为组织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7、组织考察。各个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占40%、第二次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参加旁听人员的推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的主要程序为:考察预告、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8、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如拟公选职位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9、任前公示。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包括节假日)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10、试用与任命。这次公开选拔中任命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按有关法定程序免去职务后,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非公务员经选拔并被任命为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按照《**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调任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关于选拔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共8个,其中:

(1)乡镇副乡(镇)长候选人3个,其中非党副乡(镇)长候选人职位1个;

(2)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1个;

(3)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位1个;

(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1个;

(5)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位1个;

(6)县中医院副院长职位1个。

二、关于选拔范围

全部职位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科级以下干部中选拔。

三、关于报考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乡镇副乡(镇)长候选人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工作两年以上。

4、具有担任拟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报考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从事水利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农艺师职称,从事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位的,必须具备畜牧师职称,从事畜牧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中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必须是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生以上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关于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定于**年9月21日至26日。报名地点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联系电话:6626617)。报名时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凭工作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领导水平和廉政建设的评价及推荐意见,带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4张一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照片。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150元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再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关于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150分钟,按职位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定于**年10月18日,上午8:3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14:30—17:00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设在县委党校。应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关于体检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拔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报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一律不复查。

七、关于面试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关于考察

按拟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按20%的比例进行量化计分。

九、关于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适应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每类职位的建议选用人选,报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或提名)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根据中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认为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对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拟任(或提名)人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662****)。

十、关于试用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现有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20*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

(一)现有人数

我院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包括20*年以来提前离岗人员14人(该部分人员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上,女性在45岁以上,按县里规定不占编制)。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7人。

在实有在岗的147人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0人。

(二)编制情况

按省编办[20*]14号文件《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57人。

实有在岗147人(不含提前离岗14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

但是,根据省高院规定,我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已编入政法专项编制的仅100人,其余47人因为未办理补充手续,现登记为其他编制。

为真实反映我院干警状况和方便统计,以下以现有在岗147人为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详见下表)。

××县人民法院干警情况统计表

(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147人中,党员干警114人,团员干警15人,群众1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77.6%、10.2%、12.2%。

男干警112人,占总人数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总人数23.8%。

(四)年龄层次

现有在岗147人中,35周岁以下44人,36-45周岁72人,46-55周岁30人,56岁以上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30%、

49%、20.4%、0.6%。

(五)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20*年、20*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应届毕业生),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

(六)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实职仅17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干警的行政职级低。

(七)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5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2人,庭长2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3名),科员级助审员62人。

2、现有书记员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

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书记员兼任)。

4、其它审判辅助人员24人(包括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9人)。

二、当前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显重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加大了对政法工作的投入,人民法院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处理事务不当产生纠纷。而当纠纷发生后,又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解、仲裁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各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院20*年受理案件3245件,结2903件;20*年受理案件3560件,结3226件;20*年受理案件4138件,结3862件);另一方面由于退休和机构改革人员离岗,进人渠道不畅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20*年以来,我院审判人员共减少20人,占现有审判人员的25.9%。人民法庭甚至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现有一线审判人员(58人),年人均受理案件72件,基层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受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在岗的147人中,审判人员为77人,仅占52.3%。

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77名审判人员中,专职审判员仅2人,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委员两名左右”)。助审员62人,占80.5%。

3、法警力量严重不足。全院正式法警只有3人,仅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2%,远远低于规定配备标准,也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另有4名书记员虽任命为法警,但由于年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未能评定警衔。

4、职级结构不合理。自1997年以来的12年间,全院仅仅提拔了8名同志。现有147人中,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并且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是年龄在35-50岁的业务骨干,由于长期没有得到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一部分人即将退休离岗,明知进步无望,干脆安于现状,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性,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院队伍建设的发展。

5、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一方面一大批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办案经验的中青年法官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我院14个内设机构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或书记员主持工作,2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10个人民法庭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主持工作。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第一线,虽然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长期以来,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6、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110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其中法律专业只有2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基层人民法院机构建制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党和国家为加强政法工作,先后将政法系统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仍然沿用1996年机构改革时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市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的建制级别未予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即使同一地区不同时期执行也不一样。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我院配备的庭长、副庭长的职级直接明确为正科级、副科级。较好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呈现出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90年代后期以来,我院配备庭长、副庭长以同时任命审判员职务来确定具体行政职级。20*年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科级单位对待,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按股级对待,低于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的建制级别,我院班子成员中的副职虽然明确为正科职级干部,但同过去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一样,一律作为非领导职务对待。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的这种机构建制和干部职级状况,对法院干警的心理情绪和实际工作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

(四)进人渠道不畅

我院从1999年以来的10年间,新进人员仅3人,其中2人是20*年和20*年组织部门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的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也是我院仅有的2个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另有1人是20*年从其他部门选调的具有法律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已任命为助审员)。

近年来,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已有18人相继通过司法考试,其中书记员15名,工勤人员1名。在15名书记员中有11名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仍有4名书记员和1名工勤人员因为非政法专项编制、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等限制,不能任命为法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干警的积极性。

三、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多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议上级法院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

4、加强交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开展轮岗锻炼和岗位练兵,培养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法官。

5、畅通进人渠道,不断为基层法院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干部任用票决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年××*月××*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试行)》,全面实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与会的常委会成员对所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同意”、“不同意”、“弃权”等意见,表决以“同意”票数超过与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作出干部任免决定。乡镇党委、政府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提名,提交县委全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年××*月以来,对交流、调整、提拔的××*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全部实行了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对××*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了县委全委会票决制。

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也是体现我党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的重要举措。我县高度重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年××*月份县公安局中层领导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推荐、民主考察、审批、公示等严格工作程序,有××*名同志走上了正科级领导岗位,××*名同志竞争到了副科级职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法院、检察院中层领导岗位的空缺,我们没有直接任用,而是采取了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补缺,县法院××*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和县检察院××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先后通过公开选拔走上了各自的领导岗位。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全部实行了“公推”,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党员大会公开推荐等方式“公推”出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名。

三、干部考察预告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年××*月,我县制定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凡是拟提拔考察的干部,在考察前1-2天,对考察人员、考察职位、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的任务、联系方式等进行预告,全面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年来,对拟选拔考察的干部全部进行了考察预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体现干部考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县于××*年月××*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推荐者和考察者的责任,要求必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考察程序开展工作,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干部必须有任免呈报表、考察材料、推荐情况,对违反组织原则,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四、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

几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年××*月制定的《××*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县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对凡是选拔担任副科级委任制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对新提拔使用、非选举产生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任职试用期。××*年××*月以来,全县共有××*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对××*名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五、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人才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精神,今年××*月份,从全县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工龄的干部中,经过严密的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了××*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进入了副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六、新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考(招聘)工作。

近年来,我们努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和实现人才强县的目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对新增国家公务员招考根据省级统考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县乡机关编制员额,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上报市人事局批录。对新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年以来,共招考国家公务员××*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