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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边境设施建设落实方案

规划边境设施建设落实方案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号)精神,为加快我市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确保如期按质按量完成自治区下达大会战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对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认识

我市四个边境县(市)有43个乡镇、445个行政村、3737个自然屯30.8304万户117.5008万人,总土地面积9404.8平方公里(其中: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有13乡镇、78个行政村、644个自然屯4.1268万户18.6699万人,土地面积2011.66平方公里;3—20公里公里范围内有29乡镇、305个行政村、2701个自然屯22.2484万户83.158万人,土地面积5820.968平方公里,总人口、土地面积分别占全市总人口、土地面积的49%和54.22%。四个边境县(市)陆地边境线长533公里,占广西陆地边境线的55.25%。边境四个县(市)中,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县、市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

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的通知》(国发〔〕23号)以来,特别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边境八个县(市、区)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村屯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来,中央和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共投入2.113亿元扶持我市边境0—3公里范围内村屯实施了交通、人饮、通电、沼气、危房及茅草房改造、卫生、口岸、教育、广播电视、边民聚居点等十大类6883个工程项目,解决了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村屯交通难、饮水难、用电难、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边境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我市边境一线自然条件恶劣,加上历史和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的原因,边境地区目前仍存在着严重的“三穷、八难”问题,即:财政穷、干部穷、边民穷;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看病难、上学难、成家难、堵防难、守边固土难。

目前,我市四个边境县(市)和享受边境待遇天等县离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尚有47个建制村未通等级公路,1060个自然屯不通道路;有30.5657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有11个自然屯不通电;3.7866万户边民仍居住危房;有2087个自然屯7.2243公顷土地未整理开垦;有46个乡镇卫生院、348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需维修改造;有271个中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仍需扩建、维修;有1409个自然屯仍未解决边民收听广播电视问题,要彻底解决边境地区落后和困难问题,任务仍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解决边境的贫困问题和改变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公共公益设施落后状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并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这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总书记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的新举措,是维护国家形象和边境稳定、民族团结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边境地区“三穷、八难”民生问题,切实改变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关键性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大会战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抢抓机遇,采取超常规措施,动真情,干实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切实打好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第二个“战役”,坚决完成大会战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不辜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边境地区群众对我们的期望。

二、大会战建设范围、目标

(一)大会战建设范围

本次实施大会战范围为县、县、市、县和享受边境待遇天等县离边境线3—20公里范围内村屯的交通、饮水、茅草(危)房、电力、沼气池、土地开垦整理、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等9类项目建设。大会战茅草、危、树皮房改造项目的范围为边境县(市)离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村屯。

(二)大会战建设目标

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主要目标是:重点解决村屯道路、饮水、茅草(危)房改造、用电、沼气池、土地开垦整理、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等群众当前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通过大会战使建设区域内的建制村全部通标准四级公路;县、市、县20户以上村屯基本通屯级道路,其余县启动通屯道路项目;全部解决居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改造0—20公里范围内村屯茅草(危)房;全部解决边民用电问题;沼气池入户率达40%以上;屯屯通广播电视;按土地整理标准整理土地;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按“普九”要求建设、维修校舍。

三、项目、资金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资金计划安排

自治区下达给我市边境4个县(市)和享受边境待遇天等县离边境线3—20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计划9类24534个,总投资70954.92万元。总投资中,中央专项资金16732.2万元,部门资金31194.7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6024.4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602.8万元,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400.7万元(茅草〈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1.交通项目502个。计划建设建制村通村标准四级公路15条、通屯道路487条,项目投资1326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082万元,部门资金412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6066万元。

2.饮水项目304个。计划建设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72个、人畜饮水工程项目32个,项目投资4401.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220.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181万元。

3.茅草(危)房改造项目14007个,计划补助资金2101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7003.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7003.5万元,市、县(市)两级财政补助资金7003.5万元。

4.通电项目3个。计划建设110kv北江变电站及输变电工程项目2个,项目投资3000万元;市村屯通电项目1个,项目投资24.42万元(全部是部门资金)。

5.沼气池项目9537个。计划建设沼气池9510座,沼气池服务网点27个,投入补助资金1955.4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26.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28.95万元。

6.土地开垦整理项目138个。建设规模5857.032913公顷,资金投入21893.35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7个,建设规模2017公顷,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入7566万元;耕地开垦项目131个,建设规模3840.032913公顷,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投入14327.35万元。

7.卫生项目11个。计划修建县医院、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49万平方米,投入补助资金228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万元,部门资金5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37万元。

8.教育项目14个。建设规模0.907万平方米,投入补助资金818万元,其中部门资金44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70万元。

9.广播电视项目18个。计划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覆盖项目5个,边境乡镇有线电视联网项目5个,新建广播电视节目采编设备更新项目4个,安全播出机房建设项目4个,项目投资2297万元,其中:部门资金1659万元,自治区财政启动资金638万元。

(二)时间安排

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时间安排为至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项目前期阶段(9月20日前):市、县(市)项目主管部门要按基建程序完成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批等工作,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9月21日至年10月底前):9月21日以后所有项目全部动工;年10月30日前项目建设全部竣工并有部分项目完成验收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上旬):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其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实施茅草(危)房改造14007户、市林业局负责实施沼气池建设3767座、市水利局负责实施饮水工程109处、市民委负责实施饮水工程32处,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在12月底完成)。

四、强化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大会战任务按期完成

(一)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离边境线0—3公里和3—20公里范围内村屯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是同一个阶段计划分两个“战役”实施的工程,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是第二个战役。为加强对大会战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明确原市和四个边境县(市)0—3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和指挥部设立的“一室、两组”组织机构仍为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协调组和资金协调组,指挥部成员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市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由市、县(市)大会战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办公室设在市、县(市)扶贫办,项目协调组设在市、县(市)发改委(局),资金协调组设在市、县(市)财政局。天等县要参照边境县(市)的做法,尽快成立大会战指挥部,落实领导和人员,尽快抓紧开展工作。市、县(市)大会战指挥部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好本市、县(市)大会战的各项工作,确保大会战任务的如期完成。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大会战任务层层落实到市、县(市)领导,到部门,到乡(镇),到村屯,确保大会战任务按时完成。

(二)继续落实好责任,形成大会战合力

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点多、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繁重,时间紧迫,市、县(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讲政治、顾大局的强烈责任感和对边境地区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大会战建设为己任,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143号)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严格把关,密切配合,高效实施,科学管理,共同打好这场大会战。特别是市、县(市)扶贫、发改、财政和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当好指挥部的参谋助手,识大体,顾大局,合力抓好大会战各项工作,确保大会战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除自治区有关部门直接负责设计、招投(邀)标和实施的项目外,其余项目需招投(邀)标、实施和项目建设所需大批量物资采购的,均由市、县(市)指挥部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地区〔〕548号)和崇左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关于做好崇左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崇边指发〔〕2号)统一组织或指导招投(邀)标和采购。工程项目招投(邀)标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把好质量关,做到施工前做好规划设计,施工中现场指导和督查,竣工后检查验收。对于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愿,安排修建水泥硬化道路。要制定工程技术、质量保障和施工安全措施,实行技术与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技术人员要分片包干指导和管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报废”工程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抓好示范,社会参与,整体推进

群众是大会战建设的主体和受益者,群众参与大会战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是解决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完成大会战建设任务的有效办法。因此,各县(市)党委、政府要把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抓实抓好,发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互助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投料参与大会战建设,并采取“户帮户”、“亲帮亲”和组织施工队、专业队的办法进行施工,以解决贫困农户劳动力和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问题。市、县(市)直帮扶单位、干部要把大会战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来抓,有钱出钱,有物捐物,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帮助和支持。要抓好大会战项目建设示范样板,带动整体项目的全面实施。各县(市)要按项目分类,每类选择2—3个项目作为实施样板示范。对有茅草(危)房相对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屯,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屯民居规划设计,建设具有边境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新民居。通过示范样板,扎实推进整个大会战项目的实施,掀起大会战项目建设高潮,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边指发〔〕1号)要求执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财政纪律,实行财政报帐制,确保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资金做到专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大会战资金,凡挤占、挪用或截留大会战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严禁从大会战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给大会战指挥部一定的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大会战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县(市)和各级各部门要把大会战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一项督查内容来抓,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会战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全面推进大会战项目顺利实施。市大会战指挥部每月要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向各县(市)和市直项目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每个季度要组织人员对县(市)大会战项目进行一次督查,并把督查的情况向县(市)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进行通报。县(市)指挥部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公开栏,定期召开现场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通报和推广大会战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要加强对大会战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做好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到位、使用统计工作,每月26日前将本县(市)大会战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和文字汇报材料如实、准确报送市大会战指挥部。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扎实、实施进度快、工程质量高、资金管理好、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