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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整治方案

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整治方案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廉政保证,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去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评对象

全镇28个行政村。

三、评定标准

1、一星级行政村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各类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要求进行公示。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做到每季度公开1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随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镇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6)村两委主职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公约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

(3)党务、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栏设施整洁。党务、村务监督小组职责履行到位。

(4)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按季报结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5)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平安村标准。

(6)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职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实行村两委主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3、三星级行政村,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建立党员活动日和便民联系帮带制度。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正常有序,按规定参加县、镇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村干部服务意识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村级招待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年度总额控制。

(5)切实抓好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村两委主职干部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测评中,信任票不少于2/3,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6)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等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经查属实的)。

4、四星级行政村,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村民代表会议,推行村民质询制度。

(2)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全年村级招待费支出占集体经济收入比例在所属乡镇、街道排名靠后。

(3)农村人均收入和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量或增幅居全县行政村上游水平。

(4)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

(5)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每月正常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活动。村党组织受到群众拥护,威信较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五星级行政村,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形象好,“双带”作用明显,在全县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特色明显,“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氛围浓厚。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达到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6、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四、评定时间

去年度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核评定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五、评定程序。

1、由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填写《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评定申报表》,于去年10月20日送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办公室。

2、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办公室对各村进行初步考评,并于去年10月25日前将初步评定结果送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审核。

3、发文公布、上墙。一至三星级村由镇考核定级,并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镇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发文。镇将各村“评星晋级”结果在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进行上墙公示。三、四、五星级村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行政村数量的40%、6%、4%左右。

六、结果运用

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报酬相挂钩。

1、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

2、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

3、二星级及以下的村,其村和主职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性先进,二年内不得评为县级文明村。

4、无星级的村,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5、四、五星级村,村主职干部奖励性报酬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提升5%、10%;一、二星级村,村主职干部奖励性报酬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下降10%、5%;无星级村,取消村主职干部奖励性报酬。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子成员、驻村指导员,各村要充分认识到“评星晋级”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王国军、镇长石向为组长,副书记王桂芳、纪委书记丁双春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各村指导员是“评星晋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要深入所指导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评星工作的开展。村级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评定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力求达到较高层次的星级评定结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过程中,考评小组办公室及各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