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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财务制度

20xx年10月24日,财政部新《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明确公立医院将不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新制度》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紧迫.其中,净资产类科目结构与《原制度》相比变动较大,整体设计更加趋近企业会计准则的净资产科目结构体系.各类拨款收入的核算科目也有所变化.本文旨在梳理上述两部分变动,为各医院财务人员对《新制度》的学习理解提供参考.

一、净资产科目核算变动

(一)累计盈余

核算医院历年实现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以及无偿调入调出资产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累计盈余”融合了《原制度》的“事业基金”、“科教项目结转(余)”、“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内容,在科目性质上更接近《企业准则》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引起的变动外)”.

(二)专用基金

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三)权益法调整

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而计入净资产的金额,是为了配合《新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的新要求而专门新设的科目,在科目性质上更接近《企业准则》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本期盈余

核算医院当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融合了《原制度》“本期结余”“科教项目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内容,在科目性质上与《企业准则》“本年利润”核算内容基本一致.医院期末结转当期收入、费用时,不需要再区分财政基本补助、财政项目补助、医疗及相关服务、科教活动进行分项结转,全部通过“本期盈余”核算,更加简洁、清晰.

(五)本年盈余分配

核算医院本年度盈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与《原制度》“结余分配”科目《企业准则》“利润分配”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六)无偿调拨净资产

核算医院无偿调入或调出非资产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金额,《原制度》《企业准则》均无此科目.

(七)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核算医院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原制度》中放在“事业基金”的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新制度》将其单独设立为一级科目,与《企业准则》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二、各类拨款收入核算变动

(一)科目设置变动

《新制度》下医院取得的各类拨款收入需按照是否财政拨款、拨款方是否为同级财政部门分别计入不同的科目.同时,“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不再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期末将该科目发生额结转时,全部发生额均转入“本期盈余”科目.《原制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则结转入不同净资产科目.

(二)使用财政拨款收入购买资产

使用财政拨款购买库存物品、无形资产或者购建固定资产时,《新制度》下直接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持有期间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原制度》则通过“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进行中转核算.

三、工作要求

在执行新制度的大潮下,公立医院应当注重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在新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学习及规范管理,把提高会计质量作为首要目标.

(二)优化升级现有财务信息系统

结合新准则和政府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调整与更新,推动医院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积极探索推动医院会计信息化工作.

(三)认真学习理解新制度

公立医院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吃透核算形式、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变化点,以制度指导财务业务,以财务业务推动财务信息化软件设计,开发合理的财务信息化软件系统,实现制度转换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