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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工作办法

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果,提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媒体分类

1、省级媒体——《日报》

2、市级媒体——《日报》、《信息》、《政务信息》

3、区级媒体——《信息》、《政务》

4、部门媒体——省、市、区级部门内部刊物

5、镇内媒体——政务网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新闻宣传报道小组。

2、报道小组工作制度。

⑴由组长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学习,研究镇内报道课题。组织稿件审查,共同提高上稿率。

⑵坚持及时、准确、正面的原则,对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进行全面深度反映,为工作顺利展开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3、报道组各成员工作。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亮点、新动向、新举措等及时形成文字材料,积极向有关媒体投稿。

五、目标管理

1、目标任务

全年报道小组上《日报》4篇,《日报》52篇,《信息》、《政务信息》18篇,《信息》、《政务》24篇,《政务网》180篇。

2、管理办法

(1)镇报道小组成员及各部门办公室投稿时,必须到党政综合办盖章,并通过网站管理员把资料录入镇政府网。

(2)稿件和信息必须是反映镇范围内的人和事,稿件类别包括消息、通讯、调查报告、特写、新闻故事等(不含书法作品)。

(3)发表后的稿件,应及时将刊登其稿件的样刊样报、用稿通知单(或汇单)到党政综合办登记(包括用稿单位、发表时间)。

六、奖惩办法

1、凡在省级媒体《日报》发表的,每篇奖200元,在头版发表的另奖200元,头版头条发表的另奖500元;凡在市级媒体《日报》上发表的,每篇奖50元,头版发表的另奖100元,版面头条的另奖150元,头版头条另奖200元;在《信息》、《政务信息》上发表的按1篇35元进行奖励;在《信息》、《政务》上发表的按1篇25元进行奖励;在对口部门刊物上发表的,按省、市、区级每篇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在政务网发表的,按每篇8元进行奖励。

2、考核任务分配到每个人头上,任务内的必须完成,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1篇按第一条的2倍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每少完成1篇按省级100元、市级50元、区级30元、政务网10元进行处罚。

3、一篇稿件或信息,独创的按一人给予奖励,两人合作的按每人1/2给予奖励,以此类推。

4、报道小组成员及各部门上稿情况每个季度通报一次。

5、稿件或信息被采用后,请携带稿件原件,每季度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