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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招商引资意见

经贸委招商引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增强我县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现就20*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扎实有效的开展领导牵头招商、专业小分队驻点招商活动,完善保障措施,创优发展环境,严格考核奖惩,努力引进一批较大的工业项目及创税高项目,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到位内资和利用境外资金较上年分别增长20%和15%,全年实现到位内资15亿元,利用境外资金200万美元以上,引进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以上。

三、工作要点

(一)创新招商方式

1、实行县领导牵头、专业招商小分队驻点招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县级领导牵头,每位县领导率领2-3家县直单位,成立18个专业招商小分队,外出驻点招商,专业招商小分队队长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部门从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县直有关单位的在编在岗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部分人员担任(试用时间2年)。专业招商小分队队长外出招商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每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确保每年引进1个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力争引进1个亿元以上项目。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外出招商专项经费。牵头县领导负责协调、调度所在专业招商小分队成员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可对经费、任务再分配。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专业招商小分队队长的监督管理,对连续两年完成目标任务,经组织考核优秀的,予以提拔重用。对连续两年都没有完成任务的,回原工作单位。

2、继续抓好小分队招商。今年,乡镇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次数不低于10次,一类乡镇确保当年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二类乡镇确保当年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三类乡镇确保当年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次数不低于2次,完成任务计入本单位招商实绩。每次外出招商要有明确意向,回来后要有书面汇报材料,要有信息反馈。

3、加强驻外办事处招商。整合、扩大招商机构,在巩固原有办事处的基础上,增设苏州招商办事处(经费单独列支),温州办事处调整为驻浙招商办事处。各招商办事处要加强与驻地之间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对连续两年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将对办事处主任采取组织措施、对办事处人员进行全部调整。

4、实施“凤返巢”招商。充分挖掘我县丰富的人脉资源,对*县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广泛摸排,汇聚成册,全面掌握,经常联系;坚持情字当头,以情感人,以情聚人,以情留人,引导他们回乡创业,实现人才、资金和技术回流。

5、依托资源招商。着力发展壮大粮油、畜禽、棉麻、羽绒、水产、林木、席草、瓜子、果蔬、豆制品等十大农特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农业产业资源优势招商,推进农业产业化。按照“南工北旅”思路,依托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加大旅游招商力度,多方引进资金,加快古城及八公山等重点景区开发建设。

6、推进企业招商。积极发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招商作用,引导和鼓励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佳、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因企制宜,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资与合作;加大华祥公司、八公山豆制品公司、瑞隆木业、盛华纺织、三祥羽毛等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延长产业链条,盘大盘活企业;加强与落户客商的联系,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让外来客商乐当*县招商引资的“红娘”,实现以商招商大突破。

(二)完善保障措施

1、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继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和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明确单位“一把手”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项目调度,继续坚持月调度、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对专业招商小分队牵头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对县直单位和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对乡镇小分队、专业招商小分队和驻外招商办事处每月调度一次,对工作后进者通报批评。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抓好在谈项目签约率、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对新签约的项目,坚决按约定工期,督促其开工;对签约并已征地圈而不动的项目,限期开工建设,确定工程进度;对在建项目,要多方创造条件,促进项目尽早竣工投产。重点抓好远发工业园、聂家仓农产品、雨润集团福润禽业、瑞隆木业、利丰织造、利顺纺织、丰润油脂、钰兴医材、三祥羽毛等项目及工业园区在建项目的实施。

3、推行帮办服务制度。对落户我县的外来投资企业,项目引资单位要成立项目帮办小组,明确帮办服务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全程专职帮办负责人,负责帮办项目立项、用地、建设、生产等各方面事宜;企业涉及到的县直各审批部门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全程帮办协调涉及本单位的项目审批手续等事项;对于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要确定一名县领导为项目帮办服务责任人。

4、建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工作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县长牵头,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及行政审批副县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项目签约前期预审、签约后联办帮办及办理期间跟踪督办三个工作机制,就项目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中投资者需要协调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出承诺或答复,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限时办结。

(三)创优发展环境

1、进一步打造工业发展平台。成立*县工业发展平台建设协调领导组,确定县委分管领导牵头,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分别负责县工业园和新桥产业园建设。县工业园区在原有基础上新建标准化厂房8万平方米以上,力争今年入园企业投产达30家;新桥产业园完成规划编制,并先期启动1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争引进2-3家较大项目入园;同时,加快乡镇工业项目集聚区建设,明确产业定位,进一步扩展我县工业项目的承载容量。

2、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凡是在本县办理的审批手续和证照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项目申请人所请求事项;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一次性明确告知对方资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实行两次办结制度;对前置审批项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进行前期审查,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同时,成立优惠政策兑现小组,形成简洁、高效、快速的政策兑现绿色通道。

3、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深入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千人评活动,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诉必查,查必果,从严追究,决不姑息。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三制”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外商座谈会,征求外来投资企业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及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意见,并把外来投资者的意见作为对单位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扩大信贷投放,加强银政银企合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对积极开拓金融营销业务和投资担保、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按照《*县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政[20*]4号)给予相应奖励;深化与县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争取县外金融机构在我县开展和扩大信贷业务,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准确把握货币政策,立足紧中求活,抓好项目对接和向上争取工作。

5、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媒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每月安排2-3个经济主管部门、环境执法部门或企业负责人电视采访讲话,让领导话招商、请客商谈环境、抓典型搞曝光,营造全县关心招商、谈论招商、齐心协力抓招商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考核奖惩

1、完善考核办法。继续对县管单位和乡镇实行目标管理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对提供重要项目信息的单位年终考核直接给予加分,在计算招商引资任务时,项目第一引进单位至少应分享该项目50%的引资实绩,将引进企业当年实现税收和乡镇工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建设列入考评内容。同时,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旅游招商项目考评分值。三产竞争性行业和属于资产、资源处置的不纳入招商引资考评。

2、实施重奖激励。坚持在经济工作、招商引资主战场锻炼培养干部,把招商引资实绩作为考核干部能力和实绩的重要依据,对特别优秀、招商引资实绩明显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①对乡镇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在年度考核中位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县财政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和2万元,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招商有功人员,并对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记三等功一次。②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在年度考核中位列前三名的县直单位,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招商有功人员,并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记三等功一次;鼓励垂直管理部门和驻县各单位招商引资,每单位每年至少提供10条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并纳入年终考评。③对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和工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乡镇给予单独奖励。④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引进县外客商投资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人给予奖励(具体按《*县工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3、坚持奖惩并重。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且年度考核后三名的乡镇、县管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全县经济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其中对最后一名的乡镇和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当年一律不提拔、不评先、不评优、不发13个月奖励工资,对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