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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有关科技特派员的意见

市政有关科技特派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市科技奖励大会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积极性,加快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加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意见》安排,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速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主导产业创新和推动移民科技致富为重点,广大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资金、带管理,深入生产第一线,通过科技培训、科技服务、技术承包、建立利益共同体等形式,直接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民科技致富的引路人,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组织者,成为党的方针政策、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和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的重要力量。多年的工作实践表明,广大科技特派员坚持活跃在生产一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有力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形成了科技创业、服务的新机制,全市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受到广大群众和科技人员的热烈欢迎和积极拥护,成为有效提高区域新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对于认真做好市委提出的“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做美城市、做实民生”五大主攻重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十二五”时期,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次党代会和市第次党代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目标,以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以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业实体建设为核心,以创业示范基地为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突出面向农民,面向企业,强化培训宣传,优化服务管理,鼓励科技创业,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积极培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建设制种、大棚蔬菜、棉花、葡萄、枸杞、酒花、孜然、甘草、肉牛、肉羊等方面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积极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全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面向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快引进新品种,加速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特色产业科技装备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扶持科技型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的农村科技型企业及各类利益共同体。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带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引领广大移民科技致富。积极推动移民区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加速提高移民科技素质,加快移民区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推动移民人均收入较快增长,促进移民科技脱贫致富。

大力培养科技创业人才。重点建设一支500人左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重点企业和全部乡、村,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以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利益驱动”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积极拓宽科技特派员委派入口。积极引导全市各级农业科研推广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和复转军人等,参与科技特派员基层单位创业行动。积极鼓励懂管理、会经营的行政机关干部服务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努力尝试跨区域选派科技特派员的新模式。二是大力发展服务特色产业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团队,积极培育以事业单位、经合组织为主体的法人科技特派员。三是对全市科技特派员实行市、县两级委派,分别发放证书,一派三年,逐年考核,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四、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为核心,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市、县两级要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在制种、大棚蔬菜、棉花、葡萄、枸杞、酒花、孜然、苷草、肉牛、肉羊等10个方面,创建科技特派员实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业项目,集成转化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农业产业链科技含量。按照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对农业产业链合理分工,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以科技特派员创办的实体为载体,将信息、科技、金融等生产要素植入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并进行有效集成。大力整合社会资源,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以科技创业组建专业协会、合作社和企业,培育壮大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链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风险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

五、以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

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搞好配套服务,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度参与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把基地和园区作为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的重要建设内容,建设成为共性关键技术探索研究、集成示范推广科技成果和建立利益共同体,发挥规模示范效应窗口作用,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影像、声讯等现代化手段,搭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信息平台。采取“点”上抓大户、“线”上抓科技服务组、“面”上抓行业的方法,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搞好教育培训、科技示范、典型推广,加快发展示范户、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彰显科技特派员工作活力,加速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普及,辐射带动广大农户科技致富。

六、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创业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把科技特派员纳入人才纲要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每年对科技特派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选择一些工作成绩突出的外出参观学习,及时为他们充电,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培训内容,重点开展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财税政策、金融保险等全方位的创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科技特派员的发展后劲,把科技特派员队伍培养成为一支精业务、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扎根基层的科技队伍。依托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发挥科技特派员传、帮、带的作用,开展对农民科技致富能人、农村科技示范户、经纪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农民技术员等乡土科技带头人及高校毕业生,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的继续教育,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

七、完善扶持政策,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意见》(政办发[]133号)精神,对委派为科技特派员的公务人员保留原行政职务,保留原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保留原单位编制。市上对业绩突出、创办显著、引领有方、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考核管理办法由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对于成效显著的特派员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提拔重用。对法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支农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投入,以政府财政投入和各级科技计划为引导,带动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项目、资金等各类科技资源向科技特派员倾斜,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积极搭建金融机构和科技特派员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资支持体系。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和“三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超前工作部署,狠抓任务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派员学习培训、工作联系、量化考核、表彰奖励、定期补助、项目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组织、人事、科技、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配置、同体运作、政策保障”四位一体,结合各自职能,发挥行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以科技特派员工作为载体,促进企业和“三农”发展中科技、人才、投资、管理、市场等因素的有效结合。每年月底前,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所在单位对各自委聘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年度考核。市政府每两年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团队、利益共同体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新闻媒体单位要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创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要专题报道,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