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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植树绿化实施意见

市政植树绿化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三年“水系造林”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善我市生态水系建设,搞好市重要水源地保护工作,现就今年全市雨季造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安排

今年市下达给我市3.35万亩造林任务,规划雨季造林完成1.8万亩。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照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认真规划,及早安排,充分利用雨季雨水充沛,造林成活率高的有利时机,争取完成年度任务。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抓好1-2处300亩以上的重点造林现场。造林苗木主要以黑松、侧柏容器苗为主,规格要达到30厘米以上。

市直部门今年的造林任务安排在松山街道区域,包括辛店村东山、兴利村北山、兆甲沟村西山。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分配的任务(见附表)及早组织栽植,确保栽植苗木的标准和成活率。所需苗木由植树单位负责解决,也可提前联系市林业局帮助订购苗木。苗木必须是高60厘米以上的侧柏或30厘米以上的黑松容器苗,并且枝形良好。植树过程要落实好“四定四包”责任制度,一包二年,确保栽得上,能成活,效果好。对于情况特殊,造林组织确实困难的单位,经市绿化委员会批准可通过以资代劳的方式,提前到林业局缴纳义务植树代植金,由林业局组织专业造林队统一造林。

二、标准要求

栽植的株行距为1.5×2米。树穴的规格以40厘米以上见方为宜(根据苗坨大小确定)。苗木要求带坨,起苗时尽量多带土,运输时不要使苗木损伤、弄碎土坨。栽植时深栽踏实,培土堆,确保一次栽植,一次成活。要加强后期管理,适时浇水除草。造林地要划为死封区,严禁在造林区域进行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和放牧牛羊等破坏行为。

三、措施办法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将雨季的义务植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将年度绿化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荒山、荒坡、火烧迹地。严格实行定单位、定任务、定地块、定时间,包栽、包活、包管、包成林的“四定四包”责任制,抓好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要拿出专门资金,安排专人落实苗木,确保完成规划的造林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的雨季造林工作压力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抢时间,争主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安排,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好落实。要从挖穴、栽植、浇水、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督导把关,严格标准和质量,及时研究解决造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市政府安排的任务。造林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全市通报情况。

(三)广泛发动,按时完成任务。各级各单位要视天气状况,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广泛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在前全面完成本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雨季造林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督查组,对造林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造林结束后,将按照“市造林绿化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岗位责任考核的依据。对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通报表彰;对因组织不力、未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或造林质量差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