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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通电工程实施工作意见

农村通电工程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加快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农村无电地区的电网规划布局和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主辅网架结构,促进全市城乡电网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电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本着合理、公平、节约、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批准的市无电地区通电规划,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户户通电”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市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工程的实施与管理,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区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有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要全程跟踪督促,切实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指导有关乡镇、村社解决好无电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道路维修、青苗赔偿、施工用地、投工投劳、经济负担和排解矛盾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1高标准做好规划设计。户户通电”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市供电公司要按照省发改委和电力公司的批复,严格执行国家农网建设与改造的有关政策,充分征求乡、村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高标准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科学,最大限度地照顾到大多数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农电入户率,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更不允许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

2切实解决好道路和青苗赔偿等问题。结合我市不通电地区农村的实际,实施通电工程中,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推选出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对涉及到道路维修和部分新修道路,原则上由无电村组织群众义务投工修建。县区交通部门要主动帮助解决修路过程中的技术等有关问题。对涉及到施工用地,由有关村组无偿提供。户户通电”工程的青苗赔偿在设计上未做预算,县区政府要协调项目涉及乡镇、村组自行解决消化。线路接头由电力部门无偿接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取接头费。电网通过地区的乡镇、村组要顾全大局,按照属地解决的原则,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妥善解决发生的有关问题,决不能因为青苗赔偿、线路接头、施工用地等问题而出现阻挠、干扰、破坏通电工程实施的行为。

3积极化解“户户通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户户通电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群众渴望已久的一件大好事,但由于在工程实施中涉及拆迁占等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也容易产生矛盾纠纷。各县区一定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乡、村和电力部门的责任,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尤其要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避免出现群体上访和激化矛盾的事件发生,做到户与户的矛盾不出村,村与村的矛盾不出乡,乡与乡的矛盾不出县。

4合理确定群众投工投劳和入户线路的负担。实施通电工程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必须由群众投工投劳和承担的费用,要召开群众大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来解决。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决不允许借实施“户户通电”工程之机乱收费、乱摊派。一旦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必要的投工投劳要以自然村为单位,合理、公平、均衡安排。入户线路的材料费和工时费由农户承担。对于绝对贫困户和五保户以及伤残、病家庭,要给予适当的照顾,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的通电问题。

5严把质量关,加快工程进度。市供电公司要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确保工程如期完成。材料采购方面,除省公司统一配送外,市上采购的低压部分材料,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把“户户通电”工程建成优质工程。

五、责任考核

对全市无电地区通电工程实施情况实行责任考核,考核对象和责任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是①下达本县区通电任务完成情况,入户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②乡镇、村社配合工作是否到位,通电地区的群众是否满意;③道路、青苗赔偿、矛盾处理是否影响通电工程的顺利实施。考核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供电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