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深化人口计生改革机制实施意见

深化人口计生改革机制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33号)精神和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机制,改革创新,围绕综合改革“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大方面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为主线,以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和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抓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战略机遇期,加强载体建设,整合工作经验,全面推进机制、体制、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二)总体目标。通过综合改革,逐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模式的转变,使之与建设国际旅游岛和构建东方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海南西岸一颗璀璨明珠的要求相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措施坚实有力;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利益导向机制健全完善,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优质服务工作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诚信计生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各项经费投入保障到位,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三)基本原则。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要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综合决策原则。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发展中求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提高育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三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四要坚持前瞻性原则。把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客观规律,借鉴经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实践。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构建统筹协调机制。

1.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加强高层倡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级党委政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始终把人口问题纳入全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加大督查力度,把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各乡镇、农场党政一把手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建立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机制。为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法定责任,增强工作合力。在打击“两非”、流动人口管理、优惠政策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方面紧密配合,联合行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新格局。建立和完善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东方市有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责任分工的意见》(东发9号)的要求,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3.构建舆论、文化宣传教育机制。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台、卫生局、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各类社区宣传阵地,着力构建“广覆盖、出精品”的人口计生社会宣传格局,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推进人口文化在内容形式、传播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大力加强具有东方特色的“黄花梨文化”新型人口文化建设,不断加大电视、广播、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全市上下共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构建科学管理机制。

1.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和考核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将一胎审批制度转变为一胎登记制度;对二孩生育指标审批、残疾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优惠政策落实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工作,做到项目、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

2.强化职能,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八所镇社区居委会的属地管理职能,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体制和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新体制。配齐计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各受益单位和业主要设有楼(栋)、小区信息员,明确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职责和落实其报酬。将计划生育日常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社区文化、生殖健康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治安,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依法行政等手段,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卫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新机制,强化突出明察暗访、科学监控、孕情跟踪、奖励举报等手段。市卫生局在出生人口性别比还高于正常值的情况下每年要查处1—2宗“两非”案件,按照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责任捆绑机制强化打击“两非”工作的通知》(东办发34号)要求,落实卫生、公安、人口计生、药监四个部门责任捆绑,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三)注重服务,提升水平,构建优质服务机制。

1.加快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全面完成市服务站、7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和2个乡镇计生服务室达标建设工作。市服务站要达到甲级标准(省标),具备开展地中海贫血和优生健康检查条件;已完成新建和改扩建的乡镇所,要进一步加强科室设置、标识统一、环境美化,“十二五”期末,按省要求完成设施配套和技术人员配备等工作。

2.扎实推进技术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市站乡所村室要明确各自职能,建立分级负责、协作配合、权责统一、运转有效的管理机制。市乡共同管理乡级服务机构,实行技术服务人员市级统管和服务质量目标责任管理,市服务站与市人口计生委共同负责对每名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晋级、调资、发放福利相结合,实行绩效挂钩,按劳取酬。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方式,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切实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职能,逐步形成“以市站为龙头、以中心所为骨干、以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总体发展格局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3.立足社区、深入家庭,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抓婚前、抓孕前、抓学前,大力开展优孕、优生、优育和优教;通力合作,建立发现、预防、跟踪、随访等完备的优生促进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人口计生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专家技术支撑、社会参与评估的孕前优生促进模式,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预防地中海贫血的宣传、入户访谈和孕前免费健康检查及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围绕群众需求,创新指导形式,实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和“少生快富”制度等各级各项奖励优惠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口问题与“三农”政策及新农村建设的有效结合点,整合农村政策资源,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奖励优惠政策体系,提升优待标准,激励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确保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社会经济惠农政策能100%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优惠,特别是要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搬迁、新农合住院费报销、危房改造、大病救助、沼气池、水电入户、移民安置、林权改革、承包荒山等项目对计生家庭的倾斜照顾。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100%。

(五)推进诚信计生,实行群众自治。

1.扎实推进我市诚信计生工作。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琼人口领导小组办12号)的要求,确定东河、大田、江边、天安四个乡镇作为全市的试点,其他乡镇确立1-2个村居委会作为试点,倡导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从实际出发,扎实地推进我市诚信计生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实施,打造品牌和亮点,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逐年扩大,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确保年全面开展诚信计生目标的完成。

2.重心下移,深入推进群众自治。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以村为主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范围,确保全市年度25%以上的村居达到自治标准,建立健全“依法建制、合同管理、村务公开、双向约束、民主监督、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按照《东方市进一步加强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方案》(东办发36号)要求,加大督查指导,把计划生育管理与村居两委班子、村计生员工作绩效挂钩,与村民自治挂钩,与建设“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和评选计划生育“先进村”挂钩,实行分类指导,帮助村级搞好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实现重心下移。

3.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各级计生协会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发展能力,真正成为协助党和政府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群众团体。建立和完善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在集贸市场、新经济组织、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大力组建计生协会组织,强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推动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六)加大投入,强化基础,构建人财保障机制。

1.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坚持将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纳入每年对各乡镇、农场的考核内容。同时,市级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不低于20%,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生政策宣传、优生优育、节育、不育、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指导服务、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体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

2.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人口计生队伍网络建设。按照常住人口比例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加大对社区综合协管员、生殖健康咨询师、综合服务站咨询医生、家庭计划生育指导员和婚育新风访谈团、优生优育专家咨询组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力度,优化人口计生队伍结构,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

三、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作为当前人口计生领域统领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综合推进,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按要求调整充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的领导;各乡镇、农场成立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组织机构,负责督促落实相关各方责任,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本乡镇、农场的综合改革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二)鼓励制度创新,实施分类指导。各乡镇、农场要围绕统筹人口发展的新思路和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调查研究,理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破除现有体制机制面临的障碍;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上下功夫。要紧密结合全市实际,根据各自的工作条件、工作重点的不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

(三)抓好各个环节,积极有序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订工作计划;抓住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了保证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市人口计生委要另行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按照时间节点,加强各乡镇、农场各阶段综合改革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综合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