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党委年度换届工作方案

党委年度换届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市换届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做好年市、县(市)换届工作的意见》(琼发11号),以及全省市县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此次换届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有关法律、章程和政策规定,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发展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国际旅游岛和海南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建设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一)我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38名(与第十一届持平)。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59%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9%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20%;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17.7%;45岁以下的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上述比例除妇女、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和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要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按25%确定。各级领导干部当选党代表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97名(与第十三届持平)。其中:基层代表特别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代表名额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保留一定数量的连任代表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非党人士比例不少于35%。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鉴于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应提名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府及其部门组成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代表结构比例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统筹考虑,并反复协商,多做工作,最后以选举结果为准。党政干部当选人大代表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三)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144名(与第八届持平)。其中:党内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40%,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委员所占的比例不少于60%。委员人选的推荐,党内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市委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市委统战部汇总,在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和市政协党组协商后报市委审定。委员界别设置原则上与上届大致相同,共设二十一个界别,即中共、民进、民革、民盟、台盟、无党派、青年团、总工会、妇女、工商联、科技、农业、文体、教育、卫生、少数民族、侨联、经贸、社会福利保险、宗教、特邀。党政干部当选政协委员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三、新一届市委、市纪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构成的比例以及产生原则

(一)第十二届委委员和候补委员总名额拟定为40名(与第十一届持平)。市委委员拟设33名,提名候选人37名;候补委员拟设7名,提名候选人8名(含落选的委员候选人4名)。市纪委委员拟设23名,提名候选人26名。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原则是,除市委常委人选外,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均定为人选。其他人选主要从乡镇党委书记和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中产生。外驻企业和垂直双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有个别人选。少数民族和妇女要有一定比例。市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原则是,除市纪委常委人选外,主要在乡镇纪委书记和执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中产生。其中少数民族和妇女也要有一定比例。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拟定为25名。其中:除正副主任5名外,配专职委员13名,兼职委员7名。在提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中,既要有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民主法制观念的领导干部,也要有熟悉经济、法律、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干部。同时,在年龄上要形成梯次结构,要有一定数量能连任满两届的年富力强的委员。

(三)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委的名额拟定为29名。其中:正副主席5名,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所占的的比例不少于65%。

四、新一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职数、任职和提名年龄及任期规定等要求

按照“明确方向、合理设置、统一规范、保持稳定”的要求,在班子职数、任职和提名年龄及任期规定等方面进行明确,巩固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成果。

(一)领导班子职数。

1.市委领导班子职数。我市第十二届市委设常委10名,提名候选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市政府市长,1名专职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由市委常委兼任。

2.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职数。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总工会主席。

3.市政府领导班子职数。市人民政府设市长1名,副市长6名。其中,1名副市长由市委常委兼任。

4.市政协领导班子职数。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其中,1名政协副主席兼任市委统战部长,同时任政协党组副书记。

5.市纪委领导班子职数。市纪委设常委7名,提名候选人8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任职年龄界限、提名界限和职务任期。

年龄的确定,以本人在年月日的实足年龄为依据。

1.任职年龄界限。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的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

2.提名年龄界限。市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我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提名或从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交流到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的应不满57岁。新提拔的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3.职务任期。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按照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执行。

(三)有关配备要求。

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女干部,交叉任职的不重复计算。市政府市长由黎族干部担任,政府班子要配备1名党外副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中要有党外干部。各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民族结构和交流、回避等,均按琼发11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的主要议程

(一)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两委选举产生后,分别召开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市委和市纪委领导班子;

4.选举出席省第六次党代会的代表。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8.选举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9.选举人民法院院长;

10.选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我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会议其它报告;

4.选举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六、选举工作要求

(一)市党代会代表,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市纪委委员,以及市委领导班子和市纪委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三)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依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七、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换届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抓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这个核心内容,认真选拔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要严肃认真地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要突出重点,在选一个好的班子和作一个好的工作报告上下功夫,提出一个好的人事安排方案,周密组织好大会选举,全面实现省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和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努力取得作风建设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双丰收”。

从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考虑,整个换届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初,主要任务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和各个大会的筹备工作。

1.向市委常委会传达全省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全市换届工作总体方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2.成立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的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着手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市委换届工作方案、市人大换届工作方案、市政协换届工作方案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之后呈报省委

3.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

4.召开市委全委会,研究召开市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并就重要问题向省委请示(第一次请示)。市纪委委员名额要提前报省纪委审核

5.组织写作班子起草市党代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

6.制定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报市委审批,组织选民登记、组织人大代表的提名工作

7.印发市委的换届工作意见,酝酿提名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8.组织乡镇党代会选举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同时选举出席市党代会的代表

9.市委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0.协商、提名市政协委员初步人选并报市委审定

11.市委召开市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推荐会议,推荐“两委”组成人员初步人选

12.组织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

13.市委就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向省委请示

14.确定市党代会、市人大、市政协召开大会具体时间并报省委。酝酿提名出席省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15.召开乡镇人代会

16.市委协商提名推荐市政协常委候选人初步人选

17.全面检查落实新一届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召开大会选举

1.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党代会。

2.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人代会。

3.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政协会议。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1.及时向省委报告各个大会的选举结果,以及新一届市委.市纪委的选举结果。

2.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后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4.切实加强新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出加强新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决议。开好新班子的第一次民主生活会。进一步修订完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关制度。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市领导班子换届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决定成立市换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建立工作责任制。

(一)市换届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吉同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协主席文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裴同志,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同志组成。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符同志,市委办主任吴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郭同志、陈同志、黄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符同志,市政府办主任赵同志,市政协秘书长赵同志等担任。

(二)工作机构。

1.文件起草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长”担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负责起草市委工作报告,指导各相关部门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市财政预算与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领导讲话和有关决议、文件通知等。

2.人事安排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担任,成员从组织部抽调。主要负责配合省委考察组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组织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制定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负责酝酿、推荐、提名、确定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市政协委员初步人选。准备各个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人事方面的文件,组织选举工作。

3.代表选举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市政协主席文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裴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委统战部抽调。负责组织指导市级人大代表和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的选举工作。负责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的组织工作。

4.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符同志担任。成员从宣传系统抽调。负责制订全市换届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准确报道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及时宣传我市换届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

5.会务和保卫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朱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和政法部门抽调。主要负责制定各个大会的会务安排计划。拟定换届工作期间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保证换届工作期间社会治安稳定。

(三)成立换届作风和纪律检查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董德成担任,成员从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抽调,主要负责换届期间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对换届进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举报和案件进行查办处理。

(四)建立换届领导工作责任制。

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换届工作负总责。有关领导和各工作机构的组长、副组长是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换届工作分工负责。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部门是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主要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还要分别负责指导乡镇党委、人大的换届工作。

九、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换届,改革力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市委将按照省委的要求,把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将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好职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早考虑,周密安排。

(一)严格依法照章办事,精心做好换届有关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事,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要精心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工作,严格把好代表、委员的政治素质关。要认真总结上次换届以来的工作,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好工作报告。要提出-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班子成员要同心同德地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省委人事安排大格局的实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大会选举,妥善解决选举中遇到的问题。

(二)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换届是对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检验。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要关心和爱护干部,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要教育每个党员和代表自觉增强党的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增强团结、振奋精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级党组织及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1号)和省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精神,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和牢固树立民主之风、遵纪之风、清廉之风和任人唯贤的用人之风。要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干部自觉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民主推荐、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确保换届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