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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推进优质服务意见

计划生育推进优质服务意见

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大力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2、在东部和城市地区,要大力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同时为各类人群提供针对性强的生殖保健知识和产品信息,逐步实现社区水平的生殖健康全程服务。

3、在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要通过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知情选择,通过面对面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帮助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认真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普遍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

4、努力宣传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五期(青春期、婚前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大众传媒、面对面咨询等途径,提高育龄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和人工流产率。

5、加强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大力降低手术并发症和差错发生率,避免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和手术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较高的综合避孕率并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

6、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加强对新生儿护理、婴儿保健、哺乳期避孕和中老年保健指导;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不孕症、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筛查、诊治和随访工作,降低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发生率。

三、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诱发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调查和对主要危险因素的筛查,掌握本地区出生缺陷的主要类型和发生率。

8、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省、县、乡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并实施分级管理,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和病残儿鉴定资料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出生缺陷干预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9、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出生缺陷发生的特点,引入相应的出生缺陷预防技术,通过普法和科普宣传、咨询指导、产前筛查、技术干预等措施,使本地区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10、加强多样化、个性化、社会化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11、针对群众需求,以其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制作和发放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精品,将科学知识和法制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12、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取消一切没有法律依据、侵害群众利益的规定和做法,保障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权利。

13、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办事程序,从根本上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突击活动和补救措施推行计划生育的方式,将“七不准”的规定公开到村,做到家喻户晓,接受群众监督。

14、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责任制,普遍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民主监督制度,实现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六、建立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

15、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对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

16、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个案记录和跟踪随访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根据育龄群众的需求,为他们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

17、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适当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对计划生育户的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将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扶贫开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积极实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等工程,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

18、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社会保障事业,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家庭福利、奖励优惠、节育补偿等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八、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方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9、坚持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探索新形势下科学的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估办法,客观评价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的效果。

20、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力求简便易行,以适应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的要求,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将开展优质服务的绩效作为衡量政绩和奖励的重要标准。

九、巩固和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21、建立健全省市(地)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实现以育龄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区为依托的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全程服务。

22、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服务模式,逐步推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在保证群众得到基本的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依法拓宽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23、建立一支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优质服务队伍,调整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结构,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干部选拔机制,逐步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

2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发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十一、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殖健康产业

25、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发展生殖健康产业。积极开发、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的新技术、新产品,努力提供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安全、有效的系列产品,为推动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26、在保证群众享受免费基本服务的同时,试行有偿的优质服务,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生机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十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

27、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东部地区要将试点成功的经验向面上展开,继续把优质服务工作抓紧抓好;中西部地区要先抓试点,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

28、实施计划生育工作区域发展战略和对口援助计划,东部支持西部,城市支援农村,先进帮助后进;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工作基础,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不同人群的需求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力戒急于求成、形式主义和“一刀切”;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体现对群众的关心、尊重和体贴,将计划生育工作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