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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整治活动意见

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整治活动意见

街道为切实落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奋战四十天全力以赴抓好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认真全面履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就在机关和各社区(村)实行奋战四十天全力以赴抓好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问责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奋战四十天全力以赴抓好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全面履责,保证各项任务完成到位。

二、问责的范围和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村干部。

三、问责情形

1、对社区(村)“四术”进度和社会抚养费实行每十天一排名、一通报,对排名倒数第一的居(村)第一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书记、主任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书记、主任予以停职免职处理。在6月30日前上环、结扎任务没有达到任务90%的,影响到街道在区排名的,需问责;

2、在上述情形下同时给予挂点领导、干部、社区(村)包片负责干部予以问责;

3、经督查发现干部工作不实,缺位缺岗一次予以通报批评;二次的予以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三次以上的予以停职待岗处理。

四、问责形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3、停职免职或待岗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问责程序

根据区委、区政府通报排名情况,各村(居)任务完成情况,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启动问责,情节较轻的,由街道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须停职免职或待岗处理的由街道提出问责建议提交街道党工委讨论后作出问责决定。

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接到申诉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复议、复查并作出决定。

六、问责工作的领导,实施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奋战四十天全力以赴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奋战四十天全力以赴抓好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围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强化督查指导。挂点社区(村)领导、街道各部门、社区、村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了解掌握社区(村)在奋战四十天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具体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街道将加强对奋战四十天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推动街道在奋战四十天工作中有序开展。

3、确保责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对奋战四十天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社区、村干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深入下去,上门入户做好工作,要切实明确各干部工作责任,强化分片负责工作,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对工作到期没进展,完不成任务,影响工作进程,产生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惩戒,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