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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标准化意见

推进农业标准化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农业标准化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手段,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技术基础。推进农业标准化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了推进我市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央提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思路,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步伐,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二)主要目标:

1、制订地方农业标准100项。

2、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

3、培育10个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使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4、重点抓好猪、牛、羊、蚕茧等四大养殖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标准化生产,使标准化农作物优良和优势品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辐射面广、拉动力强的、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农业产业化新格局。

5、加强对在职农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既熟悉农业专业技术,又懂得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

二、农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

1、建立农业标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结合当地气候环境和生产条件,制定切合实际的农业地方标准。全市制订100项农业地方标准分为:种植业方面的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20项;优质小杂粮生产技术规程10项;优质干果、水果生产技术规程20项;蔬菜生产技术规程10项;养殖业方面的草食畜生产技术规程10项;生猪、禽类生产技术规程10项;蚕桑生产技术规程5项;水产养殖生产技术规程5项;水利水保技术规程5项;植树造林技术规程5项;农机操作技术规程5项。对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新的农产品,要制订企业产品标准,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后,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建成一套完善的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辅的农业标准体系。

2、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要采取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滚动发展的方法搞好示范区建设。一是以粮食安全为重点,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二是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拓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领域。应在水资源、耕地资源节约方面、生态的保护和农村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有重点地选择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三是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项目,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四大养殖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在示范区建设中,要推行“公司+基地+标准(科技)+农户”的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企业和各类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参与示范区工作,主动承担示范区建设任务。要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好一套体系;形成一个龙头,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3、强化重点产品及产地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控制产地环境质量,按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城区重点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蛋鸡养殖基地;泽州县重点抓好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和奶牛养殖基地;阳城县重点抓好蚕茧生产基地和优质肉牛生产基地;沁水县重点抓好优质肉羊生产基地和虹鳟鱼养殖基地;陵川县重点抓好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小杂粮生产基地;高平市重点抓好生猪生产基地和黄梨生产基地。各级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要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膜、饲料等)的监督检验。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各项配套标准的完善和实施,促进我市农业的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对阳城蚕茧、陵川党参、高平黄梨等特色农产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加强农业加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对加工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控。要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名牌农产品,争取3-5个部级或省级名牌农产品。

4、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要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部门和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队伍,加快制订我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试点工作。要在城区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首先建立检测网点,实行严格检验,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加贴标志后直接供货。以此引导消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涉农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市政府已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主力军的作用,加强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农资供销部门要全力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物资保障,计划、财政部门要认真解决好农业标准化的立项和资金使用,科技部门要将属于科技攻关的项目列入科研计划,并将先进的农业标准列入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其它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将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2、制定农业标准化工作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尽快编制出当地的农业标准化五年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年度实施。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常抓不懈。

3、增加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力度。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农业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的格局。

4、强化农业标准化其它各项工作。要强化对基层农业标准化队伍的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尽快培养一批熟悉标准化工作的技术队伍,特别要注意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需求。要强化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提高农民和消费者、企业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要强化对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