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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城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关于县城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县城区政府投(融)资城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建设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县城区建设总指挥部对区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并对各片区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服务主体,应根据职能和管辖范围,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各片区指挥部负责各自片区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片区牵头部门作为片区项目建设的责任服务主体,牵头做好片区内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片区运作公司是各自片区建设的融资和运作平台。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健康有序地全面推进。

(一)统一政策原则。各片区指挥部按照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区建设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区政府投(融)资城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二)统一标准原则。县城区项目建设必须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执行政府投(融)资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三)统一规划原则。各片区指挥部在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片区详细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四)统一领导原则。各片区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片区建设项目的运作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

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前期、实施到审计决算以及后期评价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主要有以下五个阶段:

(一)项目的决策阶段

1、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土地利用)的编制(调整)、审核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调整)片区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报总指挥部审核后,由总指挥部统一提交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达实施。

2、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制定(调整)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3、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制定(调整)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4、年度项目资金筹集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制定(调整)年度项目资金筹集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二)项目的前期阶段

各片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各片区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报批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报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2、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业主单位分别向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部门意见,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5、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概算,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6、编制规划方案文件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并公示;

7、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图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

8、进行工程招投标,确认监理、施工单位,办理质监手续后,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手续。

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等的评审应邀请总指挥部参与,相关合同、正式成果报总指挥部备案。

(三)项目的实施阶段

各片区指挥部具体负责片区内项目的资金筹措与运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投资控制、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制。各片区指挥部以每周快报、每月月报等方式,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各片区指挥部应建立完善的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并接受总指挥部的监督和检查。

各片区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关键节点性工作由总指挥部具体派员参与并监督:

1、各片区指挥部应向总指挥部报送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招标方案,并接受总指挥部的全过程监督;由总指挥部负责筹措资金的项目,建设合同需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签订。

2、各片区指挥部接受总指挥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进度及阶段性验收等的检查;

3、各片区指挥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重大变更,经专家论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具体的设计变更内容和调整概算,并报总指挥部备案,否则不得进入竣工结(决)算程序。

(四)项目的审计和决算阶段

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准备、项目实施、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邀请接管养单位参加,同时将建设单位的质保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质保金的支付权转移给接管养单位;

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初审;

3、建设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

4、建设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5、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监督;

6、各片区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五)项目的后期评价阶段

项目移交管养后,为更好地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由总指挥部对各片区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后期评价和工作考核,各片区指挥部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