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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普法意见

审计局普法意见

为了继续加强我局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加快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进程,提高全体审计人员法制意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按照《吉安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我局2009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心,坚持学法用法普法相结合,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创造和谐的人文法治环境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与我县“科学发展,建设新区”建设相适应,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政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推进审计机关学法用法普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依法审计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制度

按照《吉安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托局普法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法律进机关。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教育工作的联络、协调、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宣传,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有关法制知识考试等综合性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并做到普法宣传教育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使普法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使普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

一是局党支部要把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摆入日常工作议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知识讲座,从而提高全体党员的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面,认真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公务员法》和修改后的《审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做好修改后《审计法》的宣传工作,加大审计宣传力度,使社会上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执法证及其他法律知识考试。

(三)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做到坚持普法宣传与审计业务相结合,普法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和审计机关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从而构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审计法治氛围,增强审计机关内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继续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工作,认真抓好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同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执行有力、和谐互助的审计队伍。以外抓审计纪律,内抓严格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审计干部素质,提升审计机关的形象。

二是要开拓创新,逐步推进审计公开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吉安县工作实际,逐步制定并完善一系列的审计公开制度,将审计工作综合成果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事项及其审计结果予以通报和公布,提高审计透明度。

(四)认真抓好信息撰写工作,确保普法工作资料的完整性。

要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要调动积极因素,做好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信息撰写工作,积极组织撰写普法信息,做到上报各类材料及时,并做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档案整理、归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