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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便民服务点管理意见

乡村便民服务点管理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乡(镇)和行政村便民服务平台,迎接全市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流动现场会,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行政村便民服务点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优化办公环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不得小于60平米,室内有等候椅,室外有停车地方;室内要摆放填表用笔,填表样式,办事指南等,以方便群众办事。行政村便民服务点要有固定办公地点,以方便群众投递办件资料。

2、完善各项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栏”、“两有”、“三挂牌”、“五上墙”。

“一栏”:告示栏。

“两有”:有举报箱、举报电话、办事指南、填表样式;有电脑、电话、打印机、扫描仪。

“三挂牌”:窗口有标志牌,工作人员挂胸卡牌,挂牌收费。

“五上墙”: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结果上墙。

3、落实工作人员。乡(镇)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由乡(镇)和入驻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审批职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村便民服务点代办员原则上由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

4、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昔阳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昔政办发〔2009〕123号)文件要求,对本乡(镇)的工作落实情况做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尽快完善,保证规范管理工作在9月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