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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深化安全整顿发展意见

餐饮消费深化安全整顿发展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整治目标;整治内容;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工作措施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目标,以消除高危食品卫生隐患为突破口,与街道(镇)共同完成小餐饮“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快餐配送等单位的卫生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内小餐饮(*拉面)的卫生水平;在辖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成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开展辖区建筑工地、农家乐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沟通,及时预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以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目标,以消除高危食品卫生隐患为突破口,与街道(镇)共同完成小餐饮“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继续推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重点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

(三)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快餐配送等单位的卫生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实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和索证模式,使各单位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实施率达100%。

二、整治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内小餐饮(*拉面)的卫生水平。

(二)在辖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其他集体用餐单位必须全面建立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规范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入。

(四)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家乐、农村聚餐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按要求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审查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我区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防保科:组织协调全局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和简报编辑发送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整治活动;落实责任医生的巡查制度,加强对辖区小餐饮店的卫生巡查;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到随到随查,缩短发证时间;对少数民族及持特困户证明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要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

四、工作进度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小餐饮、农村聚餐整治贯穿全年)。

第一阶段(3月下旬—5月上旬):完成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在规范采荷街道的“百荷厨房”早餐广场的同时,配合各街道(镇)进一步提升联营模式小餐饮店的卫生状况。

第二阶段(5月中旬—8月上旬):开展辖区建筑工地、农家乐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在每个街道(镇)创建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社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发挥示范作用,辖区小餐饮店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提升。

第三阶段(8月中旬—10月底):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迎接整治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区卫生局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德钢,副组长:陈支农,组员:张秋萍、周志纯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专项整治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式工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今年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整治期间所有基层卫生监督员由区卫生监督所统一调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每个工作日安排至少一名卫生监督员参加集中整治活动。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一是重点监管。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规范餐饮业、集体食堂、农家乐和快餐配送等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控制食物中毒潜在因素。二是联合监管。主动联合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问题突出的地段实施联合监管,同时采取一线工作法、地毯式检查、错时检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四个街道的监督检查要全面覆盖,四个镇重点覆盖,每天每组检查不少于30户次。三是依法监管。对存在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调查取证,及时制作卫生监督笔录和协助调查通知书,依法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强势督促整改,并定期回访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向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发一封“公开信”,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二是在示范街(社区)、餐饮单位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强化行为自律;三是要结合健康大讲坛活动有计划的举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提高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

(五)加强沟通,及时预报。一是建立例会制,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整治进度和结果,同时分析整治中所遇的难点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建立通报制,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部分经营单位因其它原因(违法违章建筑、环保限批、临时建筑、拆迁范围、当地政府区域限批等)而不能取得相关证照的,要详细登记地址、店名、经营项目、业主、联系电话、无证原因等,集中整理后抄送当地街道、镇政府及区环保、工商等部门协调解决。三是建立预警制,区卫生监督所通过卫生监督网站和信息平台,及时各类预警信息,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