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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依法行政计划

司法局深化依法行政计划

*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也是“全力打造新城区、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县“项目攻坚年”主题,创新服务,提升职能,争创一流,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切实加强维稳能力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真正全方位形成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维稳工作体系。以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为重点全方位构筑“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在人民调解与法院司法调解成功对接的基础上,在继续完善刑事和解和医患纠纷联合调解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地区的基层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并协调指导乡镇司法所与基层法庭、派出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进一步牢筑全县维稳体系。健全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和行业性调解组织。针对包括农民工、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在内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积极协调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和行业性调解组织,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的“四进”活动,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提高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和能力。以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县、乡、村、组四级三调网络建设。继续抓好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纠纷防范体系,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次、全方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大力加强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年内实现全县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递增20%以上的目标。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政策理论和调解业务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基层网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为契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协调乡镇继续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扫尾仗”,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业务能力建设,推进星级司法所创建,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主要的监管和教育责任。要推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排和监管,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无缝对接,以管得住、不失控为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管控到位;要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扎实搞好安置帮教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再度危害社会。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要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坚持定期回访,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管、有人帮。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稳控和帮扶,帮助解决刑释解教困难人员的就业、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要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检查五年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抓紧“五五”普法扫尾和巩固深化工作,力争高标准通过国家、省、市验收。要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适用性,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组织好法制巡回讲座、现身说法、法制文艺下乡等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推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法治望城建设水平。县依治办要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牵头作用,及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对本部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形成合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努力提高创新服务能力,合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项目攻坚年”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树立“重点工程建设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就延伸到哪里”的思想,努力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律师、一名公证员、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一个工作班子结对联系的思路,组织开展好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进项目为内容的“五进”活动,切实为项目建设服好务。一是法律顾问进项目。成立“望城县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无偿担任项目单位法律顾问,帮助审查修改合同,化解法律风险,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法制宣传进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专项法制宣传,重点加大对“征拆新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维权意识,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人民调解进项目。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问题,组织当地调委会认真排查摸底,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化解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助依法处理影响引进开发的强揽工程、阻工闹事事件。四是公证服务进项目。对征拆安置、工程招投标、依法拆违实施公证服务,办理证据保全,帮助防范规避法律风险。五是法律援助进项目。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适时提供法律帮助和疏导,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三、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主张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抓好法律援助。要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助推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各乡镇要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分发挥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接受群众来访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要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横向渠道,加强与劳动、妇联、民政、残联、信访、共青团、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有效协调配合,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行应援尽援。要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要贴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基层受理援助案件,深入一线提供法律帮助,真正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公平正义的“保护伞”。

努力发展法律服务事业。要狠抓规范化建设,健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对受案、登记、印章、收费、立卷归档进行统一,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狠抓执法质量,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办证办案质量实施跟踪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要狠抓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律师大案要案、群体性案件以及“”案件的汇报讨论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处理热点问题、重特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使办案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引导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治望城建设,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无偿服务等方式,及时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要狠抓业务拓展,县局要充分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加大与乡镇、部门、企业的协调力度,帮助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不断拓展业务,培育良好法律服务市场。

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要在热情、周到、及时解答人民群众法律疑难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因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社会矛盾新特点,及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切实提高法律咨询服务质量。

四、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的关键。要提高政治素养。始终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立足自身培养,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创学习型机关,建学习型队伍。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工作实务、职业道德培训,把岗位资源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先进典型,激励全系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奋发有为。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深入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日常管理,以业绩论长短,凭实绩论英雄,营造敬业干事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党风政纪教育,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机关效能不高、制度落实不严、工作落实不力、玩风过甚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教育、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全面实现“三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