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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卫生重点

市乡村卫生重点

市农村卫生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年。落实新一轮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抓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努力提高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合理制定新农合补偿方案。依照省政府下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府厅发〔2010〕81号)要求。落实全省统一的弥补模式:五统一”即统一起付线、统一封顶线、相对统一弥补比、统一弥补方法、统一门诊大病(慢性病)病种。落实全面推进儿童大病医疗保证试点工作,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治的基础上,开展提高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保证救治水平的试点。

二、强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行政监管。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提高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的政策。

三、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新农合基金监管政策,确保基金平安、稳定运行。统筹基金当年结余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逾越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四、坚持便民利民的新农合运行机制。加大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力度。让参合农民最大水平地受益。

五、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新农合县、乡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网上直报率达到50%

六、积极做好新农合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乡镇卫生院开展住院费用分段累加补偿试点。50%统筹地区继续开展门诊统筹工作。

七、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抓好新一轮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50%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开竞聘,30%乡镇卫生院建有HIS系统,40%中心卫生院提供口腔技术服务。

八、积极开展“先进县”创建活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争取年创评成功;对已获得先进县的5个县(市)要求不能松懈,坚持先进位置。通过开展先进县创建活动,切实做到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九、抓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依照国家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以上,并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十、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抓好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培训,依照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方案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展课堂教学与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模式,严格管理培训资金,努力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精干的农村卫生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和推进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卫生局集中管理的改革。开展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引导乡村卫生机构转换服务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做好优秀百名乡镇卫生院院长评选活动,继续向国家推荐全国优秀乡村医生。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落实省卫生厅布署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