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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顿会议程序通知

规范整顿会议程序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果,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府会议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会议是政府系统贯彻政策、实行决策、布置任务、沟通信息、协调行动的重要行政手段。办会工作如何,直接体现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会风如何,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和各级各部门机关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面貌和事业心、责任感。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全县政府系统会议的规范和会风的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

二、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切实规范会议程序

坚持精文简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以文件、电话、口头安排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会议统筹安排、分类审批制度。全县政府系统会议实行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具体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会务科负责安排协调、指导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指挥,搞好配合,确保政府系统各类会议的质量、效率和形象。

(一)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

1、县长决定召集的县长办公会和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和全县性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国务院、省、市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专项工作会议要严格实行会前审批制度,部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会议方案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报告人、会议议程、参会人员等。会议方案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后,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组织召开会议。

3、乡镇、县直部门会议需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请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对会议议程安排和会场布置情况把关验收后,通知主要领导出席。

(二)切实搞好会议筹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和业务分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会务工作的副主任牵头,协调做好政府系统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做好配合工作。全县大型、综合性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牵头,副主任和有关科室参加筹备,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1、会议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要安排专人通知会议,必须通知到参会者本人,并就通知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根据需要通知新闻媒体记者参会。需四套班子领导、乡镇书记参加的会议,要报请县委办公室审核,县委主要领导审定后通知;对县政府各部门的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通知。全县大型、综合性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通知各系统党委办公室,各系统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系统所属各部门参会。全县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涉及企业参加的会议,由企业的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实行会议通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接到通知没有按时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人员,要追查原因,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及时通知、通知不到且没有报告造成影响的,视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严格问责。

2、座次安排。根据需要分层次编排会议座次安排表。要按照县级领导、乡镇、县政府组成部门、县直其他部门、垂直部门及企业负责人依次编排。有乡镇、部门多人参加的会议,一般要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门一把手编排在会场前区,其他参会人员编排在会场后区。会议承办单位要编排座次表初稿,座次表要落实到人员名单,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科把关后统一印发。

3、会场布置。要充分做好会场准备工作,会议室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前开启空调、灯光,调试音响、话筒;要加强对会场桌椅、灯具、音响、水电暖、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要在会场布置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会场卫生,保证会场的干净整洁。县直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专项工作会议所需的会标、桌签、花卉、礼仪、证件、座次表、领导讲话材料以及主席台背景制作等由承办单位负责承担,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布置。

(三)认真做好会中服务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确定专门人员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1、会议签到。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同会议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严肃认真地履行签名登记,严禁冒名顶替签到。会议开始前要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2、会场安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供电、消防、卫生、信访等单位做好会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供电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3、会议室服务。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科要开始清点人数,并提醒参会人员准备开会;会议室所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关门,并做好倒水等服务,确保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请假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业接到会议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要求无条件按时参加会议,严禁旷会、替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请假。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并提前告知县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履行会议签到手续。如果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签到,要按限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主动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原因,没有履行签到手续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按旷会处理。

(三)严肃会场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按时到会,对照座次表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刊物、不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

(四)强化检查考核。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系统会议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期间,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要按照座次表不少于2次清查人数,并安排专人对会场外全程监督检查,对不遵守会场纪律在会场外逗留的、在会场接听电话的、迟到或无故中途退场的,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要记录在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县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进行扣分;对多次违反会议纪律或者情节严重、影响会议秩序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