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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创新管理意见

推行创新管理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按照长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统战优势,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网格功能,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管理服务工作。

在推进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优势,将民族宗教管理服务网络与农村“网格化管理”紧密的结合起来,简政放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委和民事管理委员会的双重管理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为最基本工作单位,做到及时掌握情况,提高服务及信息预警,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在服务中发现问题,通过服务解决问题,切实将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做好管理。继续推进“同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积极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民族宗教界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积极发挥统战职能作用,强化两新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积极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开展“社会管理进民企”活动,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弘扬企业文化建设,引导非公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推进“调处化解进民企、治安防控进民企、法律服务进民企、预防犯罪进民企、平安创建进民企”等五进民企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以和谐民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工作网络建设和服务管理,对于新社会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坚持依法严格管理,建立分类发展、服务监管机制。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逐步转移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服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强化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教育,引导统战成员开展“同心”实践,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统战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教育,积极引导统战成员开展“同心”实践。围绕“同心”凝聚共识,聚焦“同心”谋划工作,将“同心”思想贯穿统战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贯穿“同心”思想,大力开展“同心”实践。通过“同心”实践,使之真正转化为统战成员的共同遵循。逐步推进文化统战工作,找准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对接点。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的优势,调节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广大成员的思想状况,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格局的变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协助党和政府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共处的局面。团结带领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