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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小麦保险工作安排

做好小麦保险工作安排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政策性小麦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增强农民的灾害防范能力,有效稳定农民的生活;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建设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农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国家将列入农业保险试点省份,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开展玉米、小麦、油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又是省农业保险示范区,因此,各街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做好今年小麦政策性保险工作。

二、承办机构

为了确保政策性小麦保险投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年政策性小麦保险由人保财险支公司承办,区金融办、财政局、农林局监督实施,各街办负责政策性小麦保险投保工作的具体落实。各街办、各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落实人员,积极协助人保财险支公司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

投保工作从2月份开始,3月中旬结束。

四、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

此次政策性小麦保险,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障金额。小麦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300元,保险费为每亩15元。保险费由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财政补贴75%(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农户缴纳25%(即3.75元/亩)。小麦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等,对投保小麦作物造成的损失,具体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街办、区农林局、区气象局、区金融办和人保财险支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分管主任兼任。各街办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协调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2、强化政策宣传。政策性小麦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农政策,人保财险支公司、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3、积极协作配合。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计算、监督等工作,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保险机构或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扣回相应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农林部门负责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的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检测、预报、预警农业气象灾害,以便及早防范,减少损失。

4、保险经营机构做好服务工作。人保财险支公司要从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增加网点,组织客户专职工作组,服务下乡,使农户了解、熟悉国家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要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保险条款,并在收到农户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凭证。四是诚实守信,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