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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代表思考

做好代表思考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这一课题的调研,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调研,与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充分了解我区代表作用发挥情况、代表职务执行情况和代表履职保障情况,探索解决代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办法,为今后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一、代表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建区之初,区人大常委会就把代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造条件方便代表履职

1、建立代表活动制度。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把全区458名各级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18名,区人大代表142名,乡镇人大代表295名)编成33个代表活动小组,各小组配备了组长和联络员。先后制定了《关于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暂行规定》、《大会议案办理办法》、《加强代表工作的规定》等制度,促使代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一是定期向每位代表寄送《人民政坛》、《泉州人大》、《洛江人大》和《人大工作信息》等学习资料;二是采取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三是要求“一府两院”向担任廉政监督员的代表进行政情通报和寄送政情资料。尽可能把国家机关工作情况、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信息及时传送给代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

3、加强培训、学习与交流。一是常委会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乡镇对代表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每年召开两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探讨新思路。三是组织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长)到兄弟单位学习借鉴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

4、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建区以来,由于人事变动,尤其是原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区人大代表调整到区直部门工作,影响到代表的整体结构、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和代表工作的开展等。据此,我们试行代表辞职的做法,至今为止已有11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而辞去代表职务,出缺的名额让更有代表性的人员补选为代表。

(二)运用各种形式,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1、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请有专业知识和对相关议题情况熟悉的代表列席会议,使审议更有针对性。常委会明确规定每一位驻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名区人大代表,向他们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并通过他们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委托他们收集人民群众对相关议题的意见。常委会还设立人大代表来访接待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代表知政、参政渠道的拓宽,大大提高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各乡镇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或者登门征求代表意见。每年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区政府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如建区以来,代表对加快乡村道路交通建设共提出建议67件,占总数的21%。常委会督促区交通局认真办理,现在全区村级道路水泥硬化率达到92%,公路建设由建区时的9.2公里发展到现在的228公里。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激发了他们参政履职的积极性。

3、落实奖惩措施。为进一步激励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区以来,我们举行了2次评优活动,表彰了24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人大代表、2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的代表,常委会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通过落实奖惩措施,进一步促进了代表议政履职工作。

4、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丰富代表活动,我们坚持每年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组织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审理案件;在代表法颁布10周年之际,区人大代表给区法院的法官讲课;在国庆50年之际,我们举办人大代表书画展。通过一系列活动,调动了代表议政履职的积极性,也增强人大常委会的凝聚力。

(三)注重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质量

我们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努力做到科学安排,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促进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1、认真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首先,在各级人代会前,组织驻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洛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审议好大会的各项报告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做好准备。其次,改进视察方式,提高视察质量。在今年5月份组织代表视察万安科技园过程中,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现场视察更加深入,突出视察重点,避免了视察中走马观花的现象。二是听取汇报更加全面。请与园区建设密切相关的7个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三是征求意见更加广泛。召开园区内投建投产企业主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2、改进大会审议方式。大会期间对报告或议案的审议,一般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的。为了切实提高审议质量,我们安排了财经、农业、教科文卫、政法等专题审议,请有专业知识或对专题有一定研究的代表参加,并请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列席专题审议会,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到会回答代表的询问。专题审议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加强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

3、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一是改变重检查轻整改的做法,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旧村改造、新区建设,蔬菜基地建设等项目,开展代表视察、检查活动,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他们落实整改。二是把常委会的监督与代表的监督结合起来。指导代表对建设局、科技局局长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在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述职者的工作实绩和存在的问题,向常委会提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

4、做好接访群众工作。为了促进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在双阳镇设立了代表接访室,把每月20号定为接访日,每次安排3名代表受理人民群众的来访。代表们认真听取群众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随后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向群众反馈。

二、代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看,我区代表工作经过近5年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

(一)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不够深入

建区以来,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都抓了代表法的学习宣传,但力度还显得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习宣传一阵热一阵冷的现象。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是一般性答复的多,解决具体问题少;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多次反映也难以得到解决。这些均严重地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二)部分代表素质不高,代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我区的农民代表所占比例较大,政治、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致使部分代表对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不够,未能真正地履行代表职责。如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次数偏少、形式单一;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流于形式。

(三)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财政厅的规定,区乡两级人大均相应安排了代表的活动经费,区人大代表每人每年3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元。但是要满足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甚至有的乡镇连这个标准也难以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代表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受到制约,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思路

经过深入调研,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强素质、畅渠道、创条件三个关键环节。

(一)提高代表素质,强化代表工作基础

代表素质的强弱影响到代表工作的好坏,如何提高代表素质,是今后较长时间内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提高代表素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把好代表的选举关。一是要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改变把人大代表当作政治待遇、荣誉安排的观念。要关注代表素质,力争引入竞争机制,可逐步试行演讲、答询等形式,使选民对候选人有所鉴别,好中选优,当选代表后要提交任期目标,从而使当选的代表对履职的目的更明确。二是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每届代表都有一批素质高、热心人大工作的人大代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对这些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推荐其继续留任代表职务,保持人大代表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要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一是出台硬性规定,要求代表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人大工作知识等,使代表在履行职务、开展活动过程中,明确权力和义务,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二是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在培训基本知识的同时,注意宣传代表先进事迹、代表工作先进经验,促进代表素质和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经常就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发展思路等,向代表交底、和代表沟通,使代表的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工作合拍同步,增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

第三,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代表是一种职务,法律赋予代表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对代表履行职务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可以考虑:一是实行评议代表制度,由代表就个人履行职务情况向选民述职,由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在任期内发挥了哪些作用记录在案,作为推荐连任、奖惩的依据。

(二)畅通民主渠道,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做好新时期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大会期间的工作与闭会期间的活动相结合。大会审议的多是事关全局的各项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但由于平时向代表通报情况不够,工作在各自岗位上的代表,对这些并不全面了解,造成难以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要改变这种状况,“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应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在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代表座谈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代表等制度的同时,应考虑建立“一府两院”领导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负责人定期接待或走访代表的制度、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专业代表小组的制度。各级人大还可以通过建立人大信息网站、代表专线电话等,让代表查询政务信息和有关的资料,拓宽代表知情渠道。要让代表有更多的机会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一府两院”的听证会、论证会、议政会,旁听案件审理等,多了解有关情况。大会召开前,要尽早将有关会议材料发给代表,还可以明示征集议案、建议的重点,使会议无形延长,提高会议实效。

二是代表个人意见与选区选民的意见相结合。目前,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多是与本人本单位有关的问题,带有全局性、代表性的少。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代表都是兼职,工作忙,加之与选民的联系不够,掌握民情不够充分,另一方面是对代表及代表的职责的宣传不够,群众的人大意识不强,有的想找人大反映问题,甚至不知道谁是代表。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公示制度,把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向选区的选民和社会公布,选民可以及时与人大代表联系,反映意见。这种形式有利于群众随时与代表联系,贴进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感情,是一种非常直接、便利的联系选民的方式。同时,代表应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选民的意见不一定非要等到开会再反映,闭会期间,代表可随时向人大常委会反映,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务的实效。此外,区、镇党委在安排干部一揽子挂钩联系村(居)时,要多与人大机关沟通,尽量把有人大代表身份的干部安排在其选区,使其能更充分地联系选民、更充分地反映本选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是本级人大与上下级人大配合协调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一些本级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代表建议和意见,承办单位常以不属管辖范围答复了事,而很少主动去上下沟通共同把问题解决好。要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就需要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相互配合,对代表所提建议、意见超出管辖权的,应主动地沟通、协调解决,使各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件件有回声、有着落,进一步畅通发扬民主、解决矛盾、促进发展的渠道。区人大常委会还可采取上下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的形式,开展代表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对不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委托上级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以利于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三)完善工作制度,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改进大会代表审议的方式。可以采取代表团小组审议和专题审议相结合的方法,在小组审议的基础上,组织若干专题审议。这样有利于代表发挥各自特长,突出审议重点,提高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尝试在代表大会期间,由各代表团推荐代表在大会上有针对性地作集中审议发言,提高审议质量。将来有条件的情况下,将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一府两院”、人大工作报告和有关议案改为无记名投票方式,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要进一步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特别是对于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一整套交办落实和答复代表的制度,才能充分调动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承办单位检查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落实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增强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才能做到案案有人办,件件有着落,落实有保证。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那些事关大局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重点地跟踪督办,狠抓落实,促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要强化代表活动奖惩机制。对那些认真做好大会的审议工作,积极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绩突出的人大代表,要给予奖励表彰。我们可以开展评选优秀代表活动,或把他们推荐为上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或作为下届人大代表的人选。还可以辅之于必要的物质奖励。对一些不作为的人大代表,要给予批评教育;确实不能胜任代表工作的,可动员其辞职或由原选区(选举单位)进行罢免。

要保障代表活动的时间和经费。在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活动时,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必要的时间保障。代表离开本单位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乡镇财政应单列代表活动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区镇两级财政对执行代表职务活动的代表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