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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妇联信访

近年来,宁海县妇联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维权能力为己任,强化责任,健全网络,提升服务,全县妇联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年7月以来,我县各级妇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17件369人次,结案率96%;县148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56件,61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226件,占信访总数的71%;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类案件13件,占信访总数的4%;劳动权益类10件,占信访总数的3%;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和离婚后财产分割等财产权益案件28件,占信访总数的8%;其他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12%。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强化责任抓信访,健全制度促落实

我们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强化妇联信访机制建设,维护弱势妇女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根本利益,狠抓制度落实。

1、“三个第一”强责任。为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有效地处理信访问题,我们把信访工作量化、细化,实行“三个第一”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妇联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主席为“第一调控人”,对信访工作具体抓,负责大要案件的催办、督办;信访干部为“第一接访人”,负责信访接待、受理、转办、统计等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县妇联其他干部也共同参与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形成了信访工作新格局。

2、“四心接访”显真诚。一是“热心”。对待来访妇女都像对待自己的姐妹和亲戚朋友一样热情,做到“三告知、三明白”:告知信访程序,让其明白如何上访;告知信访原则和信访政策,让其明白是否越级上访;告知该找哪一级及联系(举报)电话,让其明白如何投诉。二是“耐心”。来访妇女大多不懂法,文化水平低,不管她们为什么事来向妇联倾诉,我们都耐心倾听,甘当“听众”。如:1956年曾代表单位出席过浙江省文教战线先进表彰大会的应女士,隔三岔五跑到妇联来要求补发个人荣誉证书,我们帮她逐一查档案、找证人、找证据,告诉她当年领取的荣誉证书是单位的,并非她个人的,后发现她因年纪大,记忆力不好时,仍不厌其烦地接待、解释、劝导,让她基本满意而归。三是“专心”。对来访妇女提出的问题,能认真思考、分析,并站在来访人的角度为其考虑、开导、解答,帮助其依法处事,避免盲目误事。如:长街某小学女教师离婚纠纷案例,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委托律师,财产分割谈判又缺少当面沟通,女方多次给县纪委、县妇联写举报信,并让亲戚朋友上门反映男方(某单位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接访后我们专程向受理此案的法官了解详情,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要求与愿望,最后,女教师方在我们的开导和帮助下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了该离婚纠纷。又如:广西籍外来妹叶某,2002年元月与西店镇团圩青年登记结婚,因婚前为该男做过引流产,并患上了难以根治、发病时腹腔剧烈疼痛的慢性妇科疾病,导致不育,男方及其家人逼她离婚,举目无亲的她,求助妇联,我们在帮助她申请148法律援助的同时,教导她如何配合、协助律师起诉离婚,争取了最大限度的医疗赔偿。四是“诚心”。对来访人的种种心理活动能够准确分析与判断,理解她们的动机、需求,教育并鼓励来访人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和自我独立与发展意识,惟有自身真正坚强起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2005年3月21日,一上班就有陌生男子求助妇联解救女儿,经接访得知,来访人系青田县仁庆乡冯洋村村民留达民,其女儿留晓凤(1986年出生)*年5月被人拐骗到温州,全家人寻找了一年多,才得知女儿已被转移到宁海某美容院,请求我县妇联协助解救,我们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与便衣警察一起监视美容院人员出入情况,至下午3时,终于发现留晓凤并将其解救,我县妇联干部找留晓凤谈话时教育她要懂得自重、自爱、自立、自强,并安排其与父亲见面,在父女俩离开宁海之际,双双到妇联告别,表达感激之情。

3、“五项制度”促落实。一是建立信访流程管理制度。信访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均做到登记详细,注明时间、反映内容以及何处转来与处理结果等情况,调查处理及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使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立案、转办都能有序展开,有据可查。二是建立来信处理回复制度。对于所有来信,及时受理、办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来信人回复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立交办函制度。按“属地受理原则”,对属镇乡街道妇联受理的信访案件,及时发出交办函,要求限期处理并上报情况,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四是建立信访季报制度。为全面掌握信访情况,规定各级妇联每季度填报《妇女信访情况统计表》。五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在原有工作程序、制度公开的基础上,增设人员去向牌,将全体工作人员姓名、去向全部上墙,方便来访妇女。

二、健全网络方便信访,畅通渠道解决问题

近年来,我们从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网络入手,畅通信访渠道,方便妇女反映问题,实实在在为妇女群众解决了难题,促使信访工作有效开展。

1、健全三级网络敞开接访。依据《宁海县镇乡街道妇联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了镇乡街道维权站、社区维权点、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伤情鉴定中心、谈心室等维权阵地44处,在全县832个行政村中明确妇代会主任为信访调解员,构筑起县、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使基层妇女组织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桥头胡店前王妇代会主任见一妇女常常遭受婆婆、丈夫的谩骂与虐待,主动介入,耐心调解,化解矛盾,避免了一起家庭暴力上访案件。

2、搭建传媒平台灵活接访。一是开通“爱心大姐”妇女维权热线电话——65503838。自去年5月下旬起,每天8:00-21:00(节假日照常),县妇联的维权干部和志愿者,通过该热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心理等咨询服务与帮助。热线开通以来已呼入电话200多个,为170人提供了心理疏导。在接听的电话中,婚姻家庭类的咨询占了较大比例,约为70%,而这其中又以家庭成员间的纠纷及发生家庭暴力类占据多数,分别为30%和18%左右。另外,垂询者中有25%左右为外来打工者、婚配者;有30%的人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甚至文盲。处于这些家庭纠纷或暴力冲突中的妇女,多数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遭遇,她们需要法律、道德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实际帮助。妇女维权热线的开通弥补了妇女群众投诉咨询不便的缺陷,也为出于种种顾忌不愿当面咨询求助的妇女提供了方便,是一种使垂询者得到快速有效帮助并保护了合法权益的有效模式。二是开辟“爱心大姐”妇女维权信箱。今年3月份,在《今日宁海》生活周刊版开辟了“爱心大姐”信箱专栏。我们把共性信访案例,每月刊登在“爱心大姐”信箱中,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案例剖析,以帮助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联合开办“法在身边”电视专题。2002年,为从源头上遏止对妇女权益的侵害,我们得到县财政每年10万元经费的支持,与县司法局、县电视台联合开辟了法制宣传“法在身边”电视栏目,每月两期,时间10-15分钟。把发生在身边的有关典型侵权案件,通过电视传媒来教育全县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如:家住跃龙街道的陈臣如,怀疑做保险业务的妻子常陪客户吃饭而有外遇,两人为此争吵不休,陈臣如还多次采用扼颈、刀刺等手段对妻子施以暴力。直至*年6月,其妻不堪忍受向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陈见与妻和好无望,竟产生了杀妻的念头。6月24日下午,他趁妻子陪儿子到医院看病之机,携带尖刀赶至医院门诊处,要求妻子与他“和好”,遭拒绝后就持刀朝妻子胸腹部猛刺致重伤,伤残等级为一级。接到报案后,我们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刑警、法医同时到达现场,与此同时,又通知《法在身边》栏目记者拍摄血渍斑斑的惨痛场面。当晚,宁海电视台以鲜活的案例告诫市民,吸取这起血的教训播放后,引起民愤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强烈要求政法机关对行凶者从重、从快、从严依法处置,2005年1月,市中院认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发挥基层妇联作用,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基层妇女组织具有底数清、情况明、人际熟的优势。为此,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基层妇联的接访和调处作用,喊响“有事找妇联”。

1、抓住源头,深入农村、社区调纠纷。按照“发现得早、解决得好”的要求,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早就是基层妇联善于深查细排,及时发现,防患于未然;抓小就是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以事小而不为,真正把妇女群众的小事当作信访工作的大事,把责任看重;抓苗头就是见微知著,对隐患性问题、苗头性矛盾抓住不放,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去年以来,全县44个基层维权站(室)共调处化解苗头性问题和信访隐患225起。

2、真诚面对,真情感化促和谐。分析一些妇女疑难案件,往往是从最初的调解不力,协调不够,导致酿成小事拖大,大事拖杂的局面。为此,我们要求基层妇联干部要带着感情,以心换心,耐心细心做化解工作,一次化解不了就两次,两次还不行则多次,感化息访。真正使信访工作成为密切妇女群体的“连心桥”,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剂”,凝聚妇女工作的“助推器”,从而增强妇联信访工作的服务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在近年来的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体会和启示是:一是做好信访工作要有健全的制度。我县相继出台了《宁海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宁海县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和公、检、法、司等志愿者一起共同寻求最优化的妇女维权之路。二是做好信访工作要有过硬的队伍。经常组织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促进妇联干部掌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素质,善于调和。三是做好信访工作要有良好的氛围。一个个信访案件的解决,仅靠妇联自己调处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