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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强化灭鼠防病工作通知

乡镇强化灭鼠防病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县疾控中心对全县有代表性乡镇中的五个鼠密度监测点的监测,结果显示鼠密度较往年明显升高,致我县流行性出血热比去年同期有相应的升高趋势,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再一次开展灭鼠防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灭鼠防病,消除出血热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健康教育,印发流行性出血热宣传单,增强广大群众灭鼠防病意识,学习科学灭鼠方法。

(二)加强公共场所消杀力度,不留死角,重点突出饭店、商店、农贸市场、大棚、学校食堂、医院等公共场所。

(三)加大投药覆盖率,做到每户必有,每户必投,村不落户,户不落屋,投药覆盖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一)7月3日—9月10日,在各乡镇通过发放灭鼠防病宣传单、出版报、制作条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宣传出血热给群众造成的危害,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提高灭鼠防病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把科学的灭鼠方法告知群众。

(二)9月11日—9月20日,为灭鼠毒饵投放阶段。实行突击性药物灭鼠和经常性器械灭鼠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灭鼠活动相结合,坚持常抓不懈。各地领取灭鼠毒饵后要立即组织投放,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剂量,统一投药。

(三)9月21日—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并报县爱卫会办公室、县卫生局,县爱卫办择期对此次灭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县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药械采购计划制定、质量检测和效果评价工作。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本次活动所需药械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并按2014年春季灭鼠经费解决办法落实此次灭鼠药械所需经费,确保灭鼠防疫活动按时顺利展开。

(三)县疫控中心要认真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监测和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及疫区处理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灭鼠防病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要做到有经过培训的专业灭鼠队伍,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全县灭鼠防病工作真正收到实效,确保鼠密度降到国家控制指标以内,实现逐步消灭流行性出血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