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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做好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广(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文物安全保护措施,要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实行目标管理。务必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文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

二、认真开展文物安全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专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特别对于古建筑、文物库房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护。同时,对于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品,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制度,非正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禁止焚香、烧纸和燃放鞭炮。

四、加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项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值班巡逻、文物库房进入批准登记等各种规章制度,并使之长效化。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参观接待安全工作。

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各开放场所要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为游客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为确保文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春节前夕,我局将联合消防、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全市博物馆、文物库房、古建筑等的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并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签订《年度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请各单位将节前安全工作安排和安全自查报告于1月28日前报我局文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