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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非法采砂治理通知

市政非法采砂治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始终保持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我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但个别地方仍存有偷采盗采现象。河砂资源的非法无序开采,不仅危害河道工程,影响河势稳定,而且毁坏滩地和林木,对水系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为有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确定每年月至月集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我市境域内的河道管理、保护区域以及水库库区。

二、工作内容

(一)理顺采砂管理体制,建立行政首长负责、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相关检查及执法设施设备。

(三)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严格采运砂船只及车辆管理,对非法采、运砂船只、车辆和设施及时进行清理整顿,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和执行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沿岸滩地砂场管理,全面掌握砂场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砂资源的来源,对影响行洪和防汛抢险的砂场全面进行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对辖区内河道、水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河道非法采砂的严重危害,切实把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各镇街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的整治工作,各镇街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查处在非法采砂点从事装卸、运输的车辆和船只。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要坚持依法行政,参加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耐心解释,以理服人。要明确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准确、手续完备、文书规范。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持续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河道采砂管理逐步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并将书面工作报告于每年的月日前报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