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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防雷设备检查通知

市政防雷设备检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装置安全监测工作,防御和减轻雷电造成的灾害,现将今年防雷安全检查检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特别近几年极端天气频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年,我市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通讯、电气、微电子设备受到破坏。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和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希望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对雷电防护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认真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工作

使用防雷装置的单位应当经常性地做好防雷设备的维护工作,在做好防备直击雷装置安装的同时,也应重视低压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信号系统过电压保护器的安装、维护,以防止雷电电磁脉冲造成通讯、电气、微电子设备损坏,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制度

凡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油库、加油加气站、厂矿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医院、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力、金融、证券、通讯、广播电视以及通讯基站、天线、计算机房、信息系统等,必须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制度,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

四、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市气象局将统一安排被检测单位和检测时间,并进行过程监督,确保不留死角。市防雷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要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完善和落实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场所以及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按照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规定,督促安装到位以及定期检测到位。

五、强化新建(构)筑物的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凡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中不合格的,将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新建建(构)筑物无《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不得进行施工;无《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落实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场所和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按照安装到位、定期检测到位、及时整改到位的“三到位”规定,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而改善防雷安全条件。

六、规范防雷工程设计或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各被检单位要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检测工作,气象、安监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防雷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拒绝防雷设施检查检测,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