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县级党务公开检查通知

县级党务公开检查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根据省市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对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载体建设、机制制度、联系点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部署是否周密;宣传教育是否深入,形式是否多样;公开目录是否制定,内容是否全面;公开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公开载体是否实用,查阅是否方便;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是否配套;公开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自查。

各单位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和自评打分,认真填报《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评分表》(附件2)。党务公开工作书面总结、检查评分表、特别加分项目的证明资料(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等,经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审阅、签字、签章后,所有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前上报驻在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各组收齐、汇总全部联系单位的材料后,自留一份存档管理,另一份材料(附电子版)报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党风室)。

(二)检查。

自查自评结束后,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

请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根据督导检查情况,选取2-3个不同类型、工作开展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基层党组织,于底前报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分标准

党务公开检查实行百分制,检查评分标准分值为100分,80分为达标分,80分至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发现扣分情况,在该项目分值内扣分,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同时设立特别加分项目,特别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