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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减灾社区创建通知

综合减灾社区创建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全区各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着力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减灾工作,对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减轻灾害损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办事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社区减灾工作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水平。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定标准》(国减办发6号),统筹社区综合减灾各项工作,确保社区综合减灾各项指标协调发展,确保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各社区要围绕“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这一主题,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灾害隐患普查,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等活动。动员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泛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形成全员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建设的氛围。

三、认真总结严密组织

各办事处、各社区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定标准》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分析原因,创新思路、明确目标,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办事处对各项条件成熟的社区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区民政局将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定标准》对推荐社区进行考评,并将达标社区向上级推荐代表区创建全国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