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表彰群众满意站所及工作人员通知

表彰群众满意站所及工作人员通知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辖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纠风办统一安排部署,6月份以来,区纠风办组织在全区12个镇办、18个系统(部门)和6个公共服务行业中的297个基层站所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活动。

在创建工作中,各镇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识明确,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设立监督举报箱、投诉电话,制定服务承诺、便民服务措施及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面对面三公开”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督促整改,通过问卷调查、评议组检查及征求镇办、部门意见,严格评选程序等大量工作,促使大多数基层站所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涌现出了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工作人员”。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推进工作,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决定,对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站等15个单位(行业)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成立等15名基层工作人员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荣誉称号。

根据省市关于表彰“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荣获区级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由各单位业务费列支。

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全区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站所和基层工作人员为榜样,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优化我区投资发展环境、保障全区进位创强、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