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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应对天气灾害工作通知

预防和应对天气灾害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办发[]21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预防和消除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就开展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工作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变化情况的监测,当出现极端天气有可能造成灾害时,须及时预警信息,迅速通知县政府值班室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积极开展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工作

今年入冬后,若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采取如下紧急应对措施:

(一)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清除辖区及所划分县城路段的积雪积冰。

(二)县市容局要明确划分各单位清除县城积雪积冰区域,对县城道路易结冰重点路段实施监控,采取喷撒融雪剂等融雪措施,防止道路积雪结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城路况实行全时监控,及时疏导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县交通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内公路加强巡查,采取必要的融雪消冰措施,出现大雾天气时,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醒司机,确保交通安全。

(三)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及时组织人力对大棚蔬菜和瓜果等易受冰雪灾害影响的农作物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避免冰雪压塌大棚现象发生。

(四)县民政局要深入乡镇防灾救灾,及时了解灾情,下拨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

(五)县经贸局要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等货源,特别是新鲜蔬菜供应市场,保证群众生活需要;县物价局要加强市场管理,防止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续报。

四、应急救援队伍紧急待命

出现极端天气时,县公安、交通、农业、民政、住建、国土、市容、卫生、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紧急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迅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做好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工作。灾害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亡情况,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