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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结构;家庭状态;家庭观念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元素,任何社会问题都能在家庭中找到相关的原因。研究青少年犯罪资料发现共性原因:没有“科学”的家庭环境。这里所说的“科学”,是指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如家庭结构,家庭状态、父母自身因素、家庭教育理念、父母心理状况等。以上这些因素中一旦出现了瑕疵,而且长时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就会对孩子向坏的方向发展埋下祸根,如果有其他因素如社会原因、学校原因、经济原因等的推动,可能就会使孩子成为青少年犯罪中的一员。

        一、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分析

        (一)家庭结构分析

        自从20 世纪80 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的家庭成员数量迅速减少,以致现在出现了“四二一”结构。对独生子女心理状况进行研究,发现了很多和社会化不相适应的性格特点,如自私、专横、孤僻等,这些性格特点与家庭结构直接相关。在这种家庭结构中的家长会过度关注孩子,在处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时,很难达到一种平衡。要么会集宠爱于孩子一身,要么会给孩子太多的压力。孩子横向没有可以释放的空间,没有兄弟姐妹之间的集关爱、竞争、谦让、宽容于一体的特殊情感,没有了可以交流的平台和宣泄情感的空间。

        (二)家庭状态分析

        1.父母和孩子不在一起。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父母外出工作,孩子成了留守儿童,由老人看管照顾孩子。第二、未成年的孩子离开父母外出打工,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漂泊。第一类情形中,老人因为身体状况、知识结构、教育理念等原因对于营造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往往力不从心。由于父母亲情的缺失,导致孩子对别人的不信任,从而产生负面的情感。而第二种,农村的孩子占很大比例,他们基于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基于要改变贫穷的生活状态的理想,根据同学或亲戚朋友的介绍到陌生的城市谋生。因为学历低,能从事最底层的工作。他们面临的是低收入和不被尊重,甚至被欺骗,社会阴暗面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影响很大。如果父母没有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疏导,这些影响往往会对这些未成年的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带来致命的扭曲,进而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2.父母工作过于繁忙。当前社会生活节奏加快,每个家庭都在为生计奔波忙碌。青少年犯罪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和家庭经济状况有一定的联系。贫穷的孩子犯罪的倾向是财产型犯罪;富裕的孩子犯罪类型没有明显特征。但是他们中有一个共同点:父母疏于教育。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中不仅仅需要金钱,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关注、关心。

        3.单亲家庭。在当前离婚率不断增高的社会状态下,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家庭成员的缺失导致家长的心理失衡,他们很难给孩子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孩子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叛逆、自卑、自闭、偏执等不良性格倾向。据不完全统计,单亲家庭子女犯罪率已经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的50%。

        (三)父母状态分析

        父母自身的职业、素养、生活习惯、法制观念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直接影响。(1)职业。父母从事的职业会形成特殊的思维习惯和生活习惯,这种习惯会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孩子。如果父母从事的是非正当的职业,在孩子善恶价值观没有养成的时候,就过早接触成人的思想,这往往模糊了他们的判断标准,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不良的性格。(2)素养。素养是指一个人的修习涵养。父母的素养是他们对生活经历的积淀,是通过学习、生活、经历后对人生的感悟。(3)生活习惯。

        一些家庭中父母有不良的生活习惯,如打麻将或者经常聚会喝酒。忽视了孩子对于亲情的依赖,忽视了孩子对父母关爱的渴求。(4)法制观念。2008 年曾有组织进行家庭法制教育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3.1%的受访家长学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六成以上的家长说“偶尔接触,知道这部法,但是具体内容不太清楚”,约有四分之一的家长不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更不明确失职后的法律责任。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提高。

        (四)父母与孩子之间关系状态分析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平等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父母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附属品,不尊重孩子;第二,父母对于孩子成长的功利心态。

        1.不尊重孩子现象泛滥。各种网站、图书、教育机构、教育文章等都在谈论尊重孩子。但是目前“理论够用,注重实践”的形式非常紧迫,急需每一个家庭把这种理念贯穿在和孩子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中。不尊重孩子能给孩子心理带来不利影响,以下两种情形最为严重。第一、父母离婚时,子女成了谈判的筹码或者急需甩掉的小拖油瓶。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可能更偏执、报复性更强,抑或是另一个极端,即自卑,封闭。这都是非常负面的性格特征,为以后可能出现的危险行为埋下祸根。第二、父母坚持所谓的权威,不能和孩子进行平等沟通。现在,孩子获取信息的渠道广泛,家长的权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家长应该积极探索和孩子沟通的方式,而不再是强压式的让孩子被动接受。 

        2.父母对孩子成长的功利心态。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无可厚非,而且家长可以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条件,包括物质条件、精神条件、以及各种可能成功的机会。但是当前父母功利性的目标设计往往和孩子的兴趣特点或者性格特点不相适应,这种现象在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父母的功利心态强加给孩子时会产生两种结果。第一、孩子被动接受。第二、孩子反抗。这两种结果都不是最佳结果,是孩子不被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的最佳例证。

        (五)家庭观念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交流,现代中国家庭观念也发生了很多明显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家庭采取不同的措施处理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各种冲突,当然结果迥异。第一种,民主式。家长和孩子做朋友,平等的对待孩子的观点,经常用讨论的方式解决冲突。秉持这种观念的家长一般都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高的文化素养,或者在养育孩子这件事情上勤于思索,是有智慧的家长。第二种,放任式。持这种观点的父母的出发点可能也是民主,但是把关不严,让孩子在相当宽松的环境里成长,往往导致孩子形成唯我独尊、横行霸道的性格。第三种,严控式。独生子女和父母有了冲突之后,在父母的严厉批评下,在家庭里没有缓和的空间,导致孩子去寻求家庭外的各种途径。第四种,放任加严控式。这是危害最大的一种,也是父母既没有智慧又反复无常毫无原则的一种方式。在孩子出现一些不好的行为苗头时,不管教或者干脆持放任态度,原因是他们在内心里希望孩子走上社会时不要吃亏,孩子需要有争强好胜的性格和行为。但是当孩子的这种性格已经养成,在这种性格的支配下有了不良行为时,父母没有采取合理的疏导式的解决方式,而是粗暴地用“一刀切”的方法想要杜绝孩子今后的类似行为,直接导致孩子学到了暴力,学会了无原则。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的性格养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维一体的立体环境。家庭这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其他两个环节能弥补的机会往往很小。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对策,以期用作参考,营造健康的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提高父母自身素质,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具有较高素质已经成为模范家庭家长必须具备的品质之一。现在应该在全社会掀起提高父母素质的浪潮,对父母进行教育子女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建立民主式家庭氛围是另一个创造良好家庭环境的必要因素。“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但是过于听话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应该成为很多父母思考的问题。一个拥有听话孩子的父母应该提高警惕,应该积极探索孩子听话的背后蕴含怎样的原因。在家庭中应该允许孩子的发言权,包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要求家长具备民主的理念和掌控家庭大局的素质,和孩子的关系要有张有弛,张弛有度。

        (二)尊重孩子,因材施教

        尊重孩子,源于家长对家庭关系的科学把握。平等的对待来自孩子的声音,往往能取到良好的沟通效果。在对待孩子的受教育问题时,父母更应该理性对待来自学校的各种评价。通过和一些问题少年谈心,他们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父母不愿意和他们沟通,或者他们不愿意和父母沟通,他们和父母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父母总是逼迫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父母往往基于功利的目的和攀比的心态,给孩子设置了太多的标准和过高的期望值,把自己所谓的“未完成的心愿”强加给孩子,而忽略了孩子自己的性格和兴趣特点。这导致孩子要么以回避的形式自杀要么以暴力的形式反抗父母甚至反抗社会,走向犯罪的道路。

        现在的社会评价体系已成多元化状态发展,全社会都在进行对孩子成才标准的反思。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应该积极地思考孩子受教育的方向和具体的教育方式,把握孩子的兴趣特点,因势利导,因人施教。

        (三)增进交流,及时沟通

        这里主要是针对“分离型”状态的家庭而言的,增加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交流。不管是父母在外工作孩子留守在家里,还是孩子独立在外打工,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交流都是不可缺少的沟通途径。在交流过程中,父母及时发现孩子在情感、思想、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各种困惑、不解,并且及时给出见解和意见。孩子会在和父母的交流中找到感情的依靠,也会在父母的指导建议下,开阔思路和视野,增加应对各种困难的勇气和智慧。

        (四)加强法制建设,增强父母法制观念

        我国现在已经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家庭保护的内容。但是对于保护不力甚至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发生时,该法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惩罚措施,要结合行政法、民法或者刑法进行相关的惩罚。而刑法、行政法和民法是基本法,并不能体现对少年儿童的特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没有预防不力的法律责任。

        对父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也是造成父母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之一。今后应进一步完善以上两部法律和有关配套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切实保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父母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把和少年儿童、未成年相关的法律制成小册子由街道办或者居委会发放给父母,这在让父母了解这些法律的同时,增加对家庭、对孩子的责任感。

参考文献:

预防青少年犯罪范文第2篇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娃娃抓起,实施家庭细胞工程。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启蒙教育,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将赶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前提。首先,父母要遵纪守法,父母的言传身教对青少年将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因而父母不但要自己遵纪守法,还要对子女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在各方面为子女作表率,给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否则,父母不遵纪守法甚至违法犯罪,不仅使孩子抢劫家庭的温暖,更使孩子心灵受到创伤,由于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勇气,可能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其次,父母要和睦相处,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温馨的家庭环境,从司法实践看,父母离异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占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很大。如李某、王某等四人抢劫犯罪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父母离异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这不难看出父母离异直接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此,家长要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尽父母应尽的义务,为子女付出全部的爱,给子女一个完整的家,让子女在温馨、快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第三,家庭教育要注重方法。从司法实践盾,有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件,究其原因,是由于父母教育无方造成的。如王某、汪某抢劫(出租车)一案,王某在供述中说:初中没毕业就辍学,父亲对他管教很严,经常打骂他,但打归打,骂归骂,对他还是很溺爱,经常给他零花钱,致使他经常与好友汪某出入游艺厅、录像厅,从寻找刺激,久而久之便产生了犯罪的邪念,遂铤而走险。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父母教育子女要采取科学、正确的方法,既不能过分溺爱,又不能动辄打骂,要与子女交朋友,经常沟通思想,了解他们在想什么、想干什么,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

98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上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说明我国的教育事业实现了“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学校教育是对青少年正规教育的开始,是教育工程的基础。学校教育对人的成长将赶到重要作用。一是要加强以文化教育为基础的素质教育。文化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大影响。一个人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科学文化知识,如果没有文化知识,很难胜任每项工作。青少年文化素质的高低还将直接影响道德水准的高低和法制观念的强弱。因此说,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决定》精神,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要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出发,以全面培养沉重的道德情操、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初中能力为宗旨,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因青少年正处在成长时期,他们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念还没有形成,他们对真、善、美和假、丑、恶的判断能力还不强,在这个时期,青少年思想可塑造性很强,如果社会上不道德的风气感染了他们的思想,就会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要从学校抓起、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公德教育。如遵纪寒潮、团结友爱、救死扶伤、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拾金不昧等待诸方面的教育,使青少年增强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同一切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也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的这段论述,深刻阐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从司法初中看,青少年犯罪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一条是法制观念淡漠所致。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线。笔者认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通过三个途径解决。其一,在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律学识课,系统的讲授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观点、原则,使青少年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有个概括性的掌握,了解什么行为是违法,什么行为是犯罪,违法和犯罪的界限等等,从而增强法制观念;其二,参加普法教育。学校要结合普法教育的内容,有所侧重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其三,司法机关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司法机关在查办、打击犯罪的同时,要认真履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职责,把打击与预防有机的结合起来,结合办案到学校肝癌垢财充,在教育活动中,结合具体案件,以案释法,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寒潮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三、社会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保障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区管,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全社会各部门都要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负责任、尽义务、做贡献。一是建立专门机构。目前,很多地方至今没有专门研究和管理青少年的社会机构,使青少年走出校门即出现脱管失控现象,而这个时期对青少年来说,极易误入歧途。因此,在有关部门应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加强对失学青少年、无业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二是净化社会环境。目前,文化市场管理较为混乱,不健康的书刊、录音、录像广为流传,这无异对青少年毒害很深。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传播,狠狠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以净化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各行各业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在农村大力开展评选“五好家庭、双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文明意识。在城镇街道居民委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实施“就业工程”等活动,以改善居住环境,扩大变业渠道,鼓励青少年树立自谋职业的观念。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五是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一方面学校、居民委、单位、司法机关要与失足青少年的家长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制定帮教措施。特别是要共同为经劳动改造回归社会的青少年学习、就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树立改过自新、浪子回头的典型,组办失踪青少年报告会,让他们现身说法,以此既教育自己,又教育他人,达到教育目的。

预防青少年犯罪范文第3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也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此,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必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社会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应,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这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法制、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单位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教育机制。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倾向,通过走访、谈心、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少年加强交流。各单位群团组织要经常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激励青少年思想转变和奋发向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康成长上来。

三、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争做“四有”新人

净化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自己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要加强对单位及周边区域信息产品、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要帮助青少年远离两桌(台球桌、麻将桌)、三厅(舞厅、录像厅、游戏厅)、争做四有接班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大力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深化“创安”、“创模”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深化“创安”、“创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建综治模范单位离不开加强对单位辖区内青少年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和青工由于年龄、阅历、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对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缺乏正确认识,如果不加以引导,很容易走上歧路。因此,各单位党政在开展“创安”、“创模”工作中,决不能忽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要利用大小会议对干部职工讲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安”、“创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二是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单位内部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扎实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开展“三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通过单位与家庭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预防青少年犯罪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

在社会法制建设逐步稳步完善的今天,青少年犯罪却愈演愈烈,自2004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9年杭州飞车案、2010年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到2011年的“合肥少女毁容案”,青少年犯罪率节节攀升。诸多案件轰动一时,让社会大众的视角一时间都聚焦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治理上。

一、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一个社会为什么存在犯罪现象,一个人为什么会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它的产生是有原因的,犯罪原因是引起犯罪现象发生的一切因素,对犯罪原因的不同理解直接决定着预防和控制犯罪策略的制定。现代犯罪学认为犯罪原因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动态性等特征。而产生犯罪这种社会病态的原因是一个多元多层次多变量的动态系统。其中既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法制等因素,又有心理、生理、行为等因素。青少年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主体,有其特定的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体的自身特征,因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具有相应的特殊性。第一,是社会法制建设的不健全。人类社会之所以出现犯罪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在于有法的存在。我们理解犯罪概念,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明白刑罪同源,即犯罪和刑罚是同时产生的。犯罪正是由于刑法的规定或承认而产生的。作为上层建筑物的重要内容,法制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当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变革,法制会随之变革,而法制中的刑法也会随着更新。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随着经济急速发展,新的社会体系结构正在急速构建的时候,法律事件呈现出新的问题。但在社会法制建设却止步不前的情况下,势必会导致某些事件成为法律盲区,而犯罪事件也必定增多。虽说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在改革中高速发展,我们的未成年人的相关立法却没有很好的和社会变革相适应,甚至起到了滞后的阻碍作用。在“合肥少女毁容案”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点,我们在未成年人立法方面的缺陷。第二,文化冲突与犯罪的关系。文化冲突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文化相互接触时所产生的竞争、对抗状态。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中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因素。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包括人类的生活方式、情感方式、民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宗教、道德等。世界上各个民族的文化有种种差异,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可以说是最大的。西方文化强调的是个人主义,注重个人价值;而东方文化奉行的是集体主义,注重团体归属。而在当今社会文化的冲突不可避免,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文化的融合和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美国的犯罪学家赛琳(T.Sellin)在《文化冲突与犯罪》一书中指出:“文化准则的冲突必然导致行为规范的冲突、犯罪就是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而在社会多元化的今天,青少年受西方冲击的影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小群体文化,导致了严重的价值错位。他们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摆在社会的对立位置上。这种把个人极端主义看的高过一切,结果只能走向犯罪。而在“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的被告人陶某某也许在接触西方文化的时并没有摆正好个人价值观,出现了价值错位。第三,大众传媒的工具的影响。大众传媒工具,是指新闻、广播、电视、电影、杂志等各种大众传播媒介。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传媒技术快速发展给社会经济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在向社会散播知识和信息,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的同时,它使色情、暴力、凶杀等不良信息得以大量传播,成为引发犯罪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对于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青少年,因为其于自我控制能力弱辨别能力差,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它对青少年犯罪动机的形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根据我国有关部门调查,在我国被拘留和管制的青少年中,78.5%的青少年接触过暴力、书刊和网络。第四,父母教养育的影响。在“合肥少女毁容案件”一位自称认识陶某某的女士说,陶某某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陶某某从小就被丢给了爷爷奶奶。父母忙于工作对他教育不够,导致他有点孤僻和偏激。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子女的第一学堂,家庭教育对于个人的人格与个性的形成有着决定的性的影响。而在陶某某父母却忙于工作,没有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缺乏亲子互动极易导致青少年的人格和情绪的正常发展,形成固执、放抗、孤僻等病态性格,成为犯罪的主观因素。而且我国教育功利性较严重,社会德育被严重忽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犯罪,每种社会形态都是如此,唯一不同的只是犯罪的种类不同而已。犯罪给社会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管理难度,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经济建设增加了阻力。因此怎样预防犯罪也就提上日程,青少年犯罪尤其如此。纵观近几年那些重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几点:第一,借鉴犯罪预防学的理论完善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法律。怎样预防犯罪不可能仅仅依靠制定一部或者几部法律就大功告成,它还要借鉴相关的科学来完善,而犯罪预防学就是研究犯罪与研究犯罪这一特殊矛盾及其规律的学科,它的侧重点是对犯罪的各种因素的防范和控制,揭示犯罪的各个因素和条件在犯罪中所占的位置和所起到的作用。犯罪预防学毫不犹豫的将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以及被害成因学的成果作为犯罪预防学所必须研究的课题。它还和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也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对重视犯罪预防学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律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尤其应当加强对大众传媒方面的立法方面的研究,特别是网络立法方面。当今社会网络色情与网络暴力是世界各国都无法回避和忽视的问题,而网络因为其开放性广、传播速度快、受众群体广,网络监管不力等诸多因素,使其对青少年尤其对未成年人产生重大影响。加快完善对大众传媒的立法势在必行。第二,加强青少年的德育,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我国的传统文化是十分重视家庭教育的,但以后却逐渐失去了这种优势。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目的。道德教育已经不再是迫切需要。这就导致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的畸形发展。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意味着他们将会出现价值观错位。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重要性。

弗洛伊德(S.Freud)认为健全的人格包括“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和谐统一的状态。在犯罪心理学中健全的人格为人的内在充实状态,即人格系统中的各种成分,包括爱的情操、道德情操、世界观以及个性特征,获得充分而协调的发展。

具有良好的社会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是人格获得健全发展的标志之一。健全的人格让人能够冷静地面对和应付外界环境的压力和诱惑,建立良好的社会交往关系并且能够使自己的价值得到实现。人本主义心理学者马斯洛(A.H.Maslow)则认为:“具有健全人格的人在面对严重打击、刺激、挫折等恶劣环境下显得相对镇静,在其他人可能自杀的情况下,这一类型的人却能保持相当的宁静感和幸福感。”而在“合肥少女毁容案”中陶某某因求爱不成,恼怒成羞,进而纵火故意伤害被害人。由此可见陶某某的人格是不健全的,甚至是严重畸形的。因此父母必须重视青少年的德育,帮助孩子完善健全的人格。以言传身教来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校、社会也不应该仅以学习成绩来衡量学生。

参 考 文 献

[1]孔向阳.青少年犯罪研究[J].1988(3)

[2]马斯洛.动机与人格[J].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

[3]苏英.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形成因素——典型个案之分析[J].2002(6)

[4]皮勇.网络犯罪比较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5]CurtR.Bartol,AnneM.Bartol.犯罪心理学[J].中国轻工出版社出版,2009(2)

[6]崔萍等.青少年犯罪心理剖析[J].中国校医.1991,5(1)

预防青少年犯罪范文第5篇

有了很大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   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

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

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

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

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