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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加强队伍建设制度

规划局加强队伍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保证“五条禁令”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禁

1、上班时间参与,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工余时间参加,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严禁酗酒

1、上班时间离岗饮酒,发现一次予以扣发全年奖金,发现二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

2、工余时间中午饮酒予以扣发奖金,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正常的公务接待除外)。

三、严禁公车私用

1、发现一次,予以扣发全年奖金。

2、发现二次以上,予以纪律处分。

四、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

玩电脑是指利用计算机进行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发现一次,扣发全年奖金;

2、发现二次以上,予以纪律处分。

五、严禁损害规划队伍形象

违者予以扣发奖金,辞退或纪律处分。

1、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行为举止不文明、语言粗鲁;

2、上下班秩序不正常,请销假制度不执行,迟到早退;

3、办事拖拉,不履行规划服务承诺制;

4、故意刁难工作对象,该说清楚的不说清楚,该办的不办,或有吃拿卡要的行为;

5、接受服务对象的请吃和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活动;

6、参加色情活动;

7、参与社会不法活动;

8、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违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20*年4月20日开始实施,由局党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