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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市

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市

为了加强机关的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时间

(一)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不定期公开。

(二)每年初中升高中,小学升初中的“择校生”比例,收费标准及录取分数线,每年公开一次,7月份公开。

(三)市区中小学收费标准,每学期公开两次,于每学期开学收费前公开。

(四)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教育经费的预决算、业务接待、经费安排等,每年公开一次。

(五)重大基建项目情况,包括建设规模、投资、资金来源、工程队选择等,不定期公开。

(六)人事任免。人事任免前公示七天,不定期公开。

(七)教师职称评定、资格认定、民师转正等的政策和执行结果公开,不定期。

(八)各科室的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不定期。

二、公开的形式:

(一)专栏公开。在市教育局大院显眼处设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上述的内容。

(二)会议公开。在机关中层干部会议或全市性的业务会议上公开。

(三)发文公开。将公布内容、通过发文形式向有关单位公开。

(四)新闻媒介公开。将公开内容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特别是利用*日报教育周刊公开。

(五)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公开的内容、整理成文字或报表。送纪检组汇总编辑,后由局领导审定后,由纪检组确定公开的形式,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