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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规定

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规定

加强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对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审计署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中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增强针对性。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又要体现审计部门特点,与审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把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审计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不断予以健全和完善。要根据审计事业的发展方向,制定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从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的实际出发,探索积极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使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服务。要紧密结合各项具体的审计业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是通过各项具体的审计业务来实现的,搞好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使之深入到各项具体的审计业务当中去,通过对审计人员执行党纪政纪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二、加强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搞好廉政教育,实行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是审计机关反腐倡廉的一项治本之策。要坚持以德治审与依法治审紧密结合,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廉政谈话、作廉政报告、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经得起权利、金钱、美色的考验,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纪律,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坚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登记、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格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分级谈话制度。发现审计人员有不廉洁的问题,或有人民来信反映的,要及时找本人谈话打招呼,处级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人民来信反映的,由分管厅长找本人谈话;科以下干部由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

三、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审计组处于审计工作第一线,直接与被审计单位打交道,审计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审计机关的形象主要是通过审计组来体现的。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审计组要实行“一公开、三承诺”,即在实施每项审计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工作纪律,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时附发审计组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把一切活动置于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之内;承诺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使审计真正起到服务于中心,服务于管理,服务于发展的作用;承诺廉洁从审,树立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进点前,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进点第一天,要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纪律,宣传审计组廉政规定,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出点前,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回机关后,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要向分管厅领导或纪检组汇报。审计组要指定兼职廉政监察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政工作。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组廉政规定: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吃工作餐的,要按规定标准交费;不准住高档豪华宾馆;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不准利用查出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作交易。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继续坚持实行审计回访制度。由厅纪检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处室参加,组成审计组廉政情况检查组,负责审计回访的落实工作,并向厅党组汇报检查情况。对省直和驻济被审计单位的回访率应不低于1/3。二是实行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组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反馈意见表》制度,由厅纪检组直接发送并收回。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应将其违纪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与任职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等挂钩。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由厅纪检组建立;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廉政档案,由本处室建立。

四、认真抓好机关内部管理。根据审计署“内抓机关管理,外抓审计现场纪律”的要求,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内部控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现象的产生。要建立健全机关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开支审批程序,强化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厅机关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重要物资、大宗材料采购等重要开支项目,要经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办法,纪检组参与并实行监督检查。要改革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节减和控制招待费开支。要实行财务公开,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厅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厅长办公会汇报一次,对厅机关财务收支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每年进行一次审计。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全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与抓思想、抓分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要认真执行《山东省审计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按照职能处室责任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